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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合同范文
 更新时间:2024-03-29 22:02:36
 

劳务合同范文第1篇

  合同目的不同于合同标的。合同标的是具体的合同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合同目的是合同双方通过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所要达到的最终目标。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劳务费合同样本,欢迎阅读参考!

  劳务费合同样本一甲方: (付款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收款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介绍客户给甲方,帮助甲方销售商品支付给乙方劳务费事宜订立本协议书,以共同遵守。

  一、双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介绍符合甲方要求的客户,并协调甲方和客户间的贸易关系,力争促成甲方与购货方成交;

  2、在甲乙双方签订该协议前,乙方需向甲方提供乙方公司的公司性质、注册地、工商登记等基本资料或者个人身份证件、住址、联系方式等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有效;

  3、乙方须保证乙方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条款下允许操作此类中间业务的公司或者个人,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4、乙方所介绍客户给甲方,并促成甲方与客户签订购销合同。乙方应及时将与本次销售有关的客户信息反馈给甲方。乙方根据甲方提供与商品交易有关信息与客户磋商业务;

  5、甲方根据乙方与客户达成的价格确认后正式对外签约,并负责合同执行等相关事宜;

  6、甲方不得未经乙方同意私自与购货方联系;

  7、甲方应按协议规定的时间按时全额支付给乙方劳务费。

  二、劳务费确定

  双方协商并一致同意,甲方支付乙方的劳务费为人民币(大写金额 )元。

  三、支付时间

  销售执行完毕后,或在甲方收到购货方款项后的两个工作日内,甲方将应支付乙方的劳务费支付给乙方。

  四、支付方式

  乙方提供税务机关认可,且甲方可以接受的全额劳务费发票,甲方在收到该发票后向乙方支付本协议规定的劳务费,汇款到乙方指定的账户。

  五、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均应尽到足够的保密义务,确保双方之外的第三人不知悉本合同及相关的条款。

  六、纠纷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相关的事项而产生的争议,合同双方应本着友好之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本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七、不可抗力

  如果出现不可抗力,双方在本协议中的义务在不可抗力影响范围内,及其持续期间内将终止履行,但须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均不会因此而承担责任。

  八、合同生效、终止

  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履行完毕,自行失效。如果乙方未能促成甲方与客户之间签定合同且正式成交的,不得要求甲方支付劳务费,本协议失效。

  九、其他事项

  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应协商解决,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劳务费合同样本二____________(甲方)招(聘)用_____________(乙方)为职工,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广东省劳动合同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劳务协议合同期限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种方式来确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合同期限为______年______个月;

  2.无固定期限: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止;并以________________为工作任务完成并终止合同的标志。

  (二)双方同意本合同有效期的前________个月为试用期。

  二、劳务协议工作内容

  (一)乙方的工作岗位(地点、部门、工种或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的工作任务或职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必须按质按量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产(工作)任务。

  三、劳务协议劳动报酬?

  (一)乙方试用期间的工资标准为:_____________元/月。

  (二)试用期满后,甲方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执行以下第______种工资形式:

  1.计时工资:乙方的工资由以下几部分组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正常工作情况下的最低工资标准为______元/月。

  2.计件工资:乙方正常工作情况下的基础工资为________元/月,其余按乙方岗位计件单价及完成情况计发。

  3.岗位工资:乙方的岗位工资标准为______元/月;如乙方的工作岗位调整,按新岗位所对应的工资标准执行。

  4.其他工资形式。具体办法在本合同第十二条中明确。

  (三)甲方每月定期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甲方的工资发放日为每月_______日。

  (四)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点,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支付乙方工资。

  四、劳务协议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社会保险

  1.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社会保险的规定参加退休养老、工伤、失业、医疗、生育等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金;

  2.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治疗期间或医疗终结后的工伤保险待遇按国家和省、市工伤保险规定执行;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医疗待遇和停工治疗期间的病假工资和疾病救济费按广州市医疗保险规定和甲方的规定执行;

  4.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丧葬补助费、供养亲属抚恤费、救 济费、一次性抚恤金、一次性优抚金、生活补贴、供养亲属死亡补助费等,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由社会保险机构和甲方分别计发。

  (二)福利待遇?

  甲方应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劳务协议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工作时间

  1.甲方经批准,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确定乙方执行以下工作时间制度:

  (1)标准工作时间:乙方每天工作______小时,每周工作______天,每周总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具体工作时间由甲方统一安排;

  (2)不定时工作:乙方的工作时间,由甲方根据乙方工作岗位的职责要求灵活安排;

  (3)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乙方的工作时间在______月/年内综合计算,但每天总的工作时 间不超过11小时。

  2.在本合同期内,如乙方的工作岗位依法变更,按新工作岗位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3.甲方如安排乙方加班加点,应按《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执行。

  (二)休息休假?

  1.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的节日假、公休日假、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产假和计划生育假等有薪假期;

  3.甲方在工作日、休息日安排乙方加班加点,可给予乙方同等时间补休,但补休后不再支付加班工资;无法安排补休的,甲方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三)甲方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保护规定,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和劳动条件,切实保障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四)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法规教育和操作规程培训以及其他的业务技术培训,实行持证上岗制度;乙方应参加上述培训并严格遵守其岗位有关的安全法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五)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可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六、劳务协议劳动纪律

  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服从甲方的管理和教育。甲方有权对乙方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和奖惩。

  七、劳务协议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一)甲方因签订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或者乙方因个人原因,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的,必须提前七天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变更劳动合同,双方应签订《变更劳动合同协议书》。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符合条件的一方可以单方面变更本合同的相关条款:

  1.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经修改或失效;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四)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符合开除、除名、辞退条件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或泄露商业秘密,对甲方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但必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方可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1.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与乙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

  3.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的。

  (六)甲方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职工而与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必须按照国家、省、市有关企业经济性裁员规定所确定的程序进行。

  (七)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以上第(五)、(六)项规定解除本合同: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终结后被确认为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

  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的。

  (八)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不按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3.甲方以暴力、威胁或限制人身自由等非法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

  (九)除上述第(八)项规定外,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甲方,超过三十日甲方应当办理解除合同手续。

  乙方依前款规定解除本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赔偿甲方的以下经济损失:

  (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合同即告终止(有固定期限的合同除外):

  1本合同所确定的工作任务已经完成;

  (十一)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任何一方解除或终止本合同,没有提前三十日通知对方或通知时间不足的,应当按相差的天数,以解除或终止合同前一个月乙方的日平均工作为标准,支付赔偿金给对方。

  (十二)解除或终止合同后,甲方应当在十日内办理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八、劳务协议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费)和生活补助费的发放

  (一)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七条第(三)、(五)、(六)项规定解除本合同,应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及本市的有关规定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或医疗补助费。

  (二)乙方个人非因甲方的原因而解除合同的,甲方可不发给经济补偿金。

  (三)本合同期限届满,甲方不与乙方续订合同的,应按《广州市劳动合同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支付乙方生活补助费。

  乙方在甲方提供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不低于本合同终止前的标准的情况下,不与甲方续订劳动合同的,甲方可不发给生活补助费。

  九、劳务协议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一)甲、乙双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规 定,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离职的;

  3.乙方有本合同第七条第(四)项第2.3.4点情况的;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双方同意以下列方式承担违约责任:

  1.违约金。一方违约,应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元;

  2.赔偿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对方损失的,还需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按违约方实际造成的损失计算。赔偿损失的范围包括: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违约方可以减轻或免除违约责任:

  1.违约行为是因不可抗力造成的;

  十、劳务协议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办法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自争议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自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一、劳务协议本合同的条款与国家和省、市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按新的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十二、劳务协议双方需要明确的其他事项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名)

  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鉴证机构(盖章)

  鉴 证 人:__________________

  鉴证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劳务合同范文第2篇

  保安劳务合同是一种常见的派遣合同,下面就是小编为您收集整理的保安劳务合同范本的相关文章,希望可以帮到您,如果你觉得不错的话可以分享给更多小伙伴哦!

  篇一:保安劳务合同范本甲方: 乙方:

  乙方是依法成立、为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提供保安服务的专业防护卫公司,具备合法的劳务派遣资质。现应甲方需要,派遣乙方保安人员协助甲方维护交通秩序。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现本着平等互惠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保安服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派遣保安人员的任务

  甲方使用乙方保安人员协助维护交通秩序、确保道路畅通、做好巡逻、报警监控、车辆秩序管理等项工作。

  第二条 派遣保安人员要求、数量、服务期限和地点

  1.乙方派遣的保安人员必须为男性,且符合以下条件:

  (1)遵守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章制度,政治合格,无违法违纪前科记录;

  (2)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品行端正、吃苦耐劳、作风严谨;

  (3)具有驾驶资格、从业资格和较好的履行岗位职责能力,热爱公安工作;

  (4)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身高在160厘米以上;

  (5)身体健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大或传染性疾病,年龄为35周岁以下。

  2.乙方向甲方派遣保安人员的具体人数以实际人数为准。

  3.服务期限:1年(xxxx年xx月xx日开始至xxxx年xx月xx日,具体人员的到位时间以实际到位时间为准)。

  4.派驻服务地点:甲方指定的管辖区域。

  第三条 保安人员服务费

  1.服务费标准:甲方根据派遣保安人员的实际到岗时间,在每人每月XXXX元的基础上折算、支付保安服务费用。

  2.乙方的保安服务费由甲方每季度支付一次;甲方需在每季度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支付上一季度的保安服务费。

  第四条

  乙方保安人员到达岗位后,接受甲方领导,具体工作由保安人员所在部门负责安排落实。

  第五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享有对乙方派遣的保安人员在职能工作方面的管理监督权,同时应仅限于在合同约定的服务范围内。

  2.因工作特点要求,需对保安人员进行培训,由甲方负责。

  3.甲方若发现乙方保安人员不尽其责,违反工作纪律和相关规章制度,经教育仍不改正的,除遇劳动法规定的不可抗拒的特殊情况外,有权要求乙方在3天内予以调换,乙方应予满足,并将符合甲方要求的保安人员及时送至甲方指定场所上岗履职,因未及时予以调换而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4.甲方不得安排乙方保安人员从事与职责不相符的工作,不得从事违法、犯罪行为,乙方派遣的保安人员在听从甲方指挥、开展工作的过程中,因职务行为导致自身或第三方遭受人身伤害、经济损失的,且甲方负有责任的,由甲方承担适当的赔偿责任。甲方无责任或因乙方派遣人员个人原因产生的赔偿责任,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甲方因该类侵害、损失被相关权利人追究赔偿责任并先予赔偿的情形下,甲方有权就所其承担的损失最终向乙方进行追偿。

  5.被派遣的保安人员在甲方的具体领导下工作,完成合同规定的疏导交通秩序、保障安全工作,保安人员在执勤过程中遇到重大突发事件,保安人员应立即向甲、乙双方领导汇报。

  6.与甲方管理部门保持经常联系,随时沟通情况,及时解决执勤与管理中的问题。

  7.乙方负责为保安人员配备开展工作的制服、标志及基本安保装备(制服、标志及装备的标准由双方另行确定),并负责为保安员缴纳社保等各项法律规定费用,发放工资。

  8.乙方根据甲方人事部门的要求向甲方下属部门派驻保安人员后,未经甲方人事部门同意,不得擅自变更在各部门的保安人员人数。乙方未经甲方下属部门同意,不得擅自调动派驻到甲方下属部门工作的保安人员,如须调动,应提前征得保安所在部门的同意后方可进行。

  9.因乙方派遣的保安人员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而产生的费用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违约责任及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2.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逾期、不足额支付服务费的,乙方有权自应付之日起每日按甲方未支付金额的5%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至甲方付清之日止。

  3.如任一方在合同期间无任何理由单方面终止合同,由责任方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并负责赔偿对方合同期总金额25%的违约金。

  4.一方因政策规定或其它特殊原因需要终止合同时,须提前30天通知对方,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不按照约定提前通知对方,由违约方承担支付对方合同总金额15%的违约金。

  5.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合同终止,双方不负违约责任。

  6.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均不影响本协议违约责任条款的效力。

  第七条 其他

  1.本合同未尽未详之处,由双方协商一致,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不一致之处以补充

  协议为准。

  2.履行合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3.本合同自双方负责人或签约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成立生效。

  4.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约代表:负责人/签约代表: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年月日

  篇二:保安劳务合同范本甲方基本信息:

  甲方(用人单位全称):上海科瑞物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牡丹江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甲方住所地: 牡丹江 市 江南新 区 乌苏里 路36号 -室

  邮政编码: 157000

  乙方基本信息:

  乙方(劳务提供者全名):

  乙方社保缴纳方:

  身份证号码:

  常用手机号:

  常住地址:

  常住地邮政编码:

  常住地电话号码:

  户籍地址:

  户籍地电话号码:

  本地紧急联系人:

  本地紧急联系人地址:

  本地紧急联系人电话:

  以上信息皆由乙方本人提供并亲笔书写,乙方确保该信息真实有效。

  乙方本人签名:

  (以上之乙方基本信息如有变动,乙方应在变动之日起五日内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人事管理部门,未按本协议约定之形式予以通知的,原有的信息继续有效,甲方可以仍然按此信息行使告知义务。)

  甲乙双方就民事劳务关系的建立及其权利义务等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的相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合理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劳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甲乙双方共同确认:本合同一旦生效,愿意共同信守协议所列各条款,并将本协议作为解决争议时的必要依据之一。

  一、 事前声明

  第一条(协议性质) 因乙方属于以下第 种情形,依法不能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甲方就安排乙方工作事宜与其建立民事劳务关系(或称雇佣关系、特殊劳动关系),签订劳务协议。

  (一)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者已经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

  (二)协议保留劳动关系人员;

  (三)由其他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之下岗人员;

  (四)其他: ;

  甲方不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及公积金,乙方也不适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关于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等规定。对此乙方已经知悉并表示理解。

  第二条(乙方承诺) 乙方在与甲方协商签订本协议前,明确向甲方作出以下承诺:

  (一)乙方在与甲方签订本协议时与其他单位不存在劳务关系及其他任何形式之雇佣关系;

  (二)乙方向甲方提交的所有材料均是真实、合法、有效的,向甲方陈述的一切信息资料均是真实的;

  (三)乙方身体健康,没有传染、慢性病史,能够从事户外工作或中度以下体力劳动;

  (四)乙方实际情况与以上承诺不符的,乙方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愿意接受甲方据此解除本协议,同时甲方将保留进一步追究乙方责任的权利。

  第三条(甲方告知) 甲方在与乙方协商签订本协议前,对于依法应告知乙方的及乙方事先要求了解甲方的相关事项,甲方均已如实告知,对此乙方表示知悉。甲方所告知的

  内容与事实有重大不符的,甲方将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定责任。

  第四条(协议成立条件) 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前将能证明本人劳动关系或社保关系的材料交甲方留存。因故未能提交的,至迟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十日内提交。否则甲方有权立即与乙方解除本协议,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 协议约定要素

  第五条(协议期限) 本协议期限自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共 年 个月。其中试工期为个月,自乙方开始工作之日起计算。 第六条(工作内容与工作地点) 甲方安排乙方从事工作(以下简称本工作),工作地点为 、 ,同时包括甲方的常住地及省级经营所辖区域。甲乙双方如订立《职务聘用书》的,也包括《职务聘用书》内所列的地点。

  第七条(劳务报酬) 乙方的每月基本劳务报酬为人民币 元,每月劳务津贴为人民币 元,试工期内按两者合计数的百分之 发放。

  劳务津贴含相关法定津贴。

  第八条(工作时间) 乙方应执行的工时制度为 。无论实行何种工时制度,乙方应该遵守甲方的作息安排。

  (一)标准工时制度

  1.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

  2.一般每日工作开始时间为 ,工作结束时间为 ,甲方可根据需要予以临时调整,乙方应该配合。

  (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

  1.一般每日工作开始时间为 ,工作结束时间为 ,甲方可根据需要予以调整,乙方应该配合。

  2.按一定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不超过该周期内法定总工时;

  第九条(加班加点) 经甲方安排或者得到甲方书面许可,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工作的,甲方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计发加班加点的劳务报酬。乙方擅自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节假日自愿留在工作场所的,不视为加班,亦不计发加班加点报酬。

  甲乙双方一致约定以本协议第七条所列乙方每月基本劳务报酬作为计发乙方加班加点报酬的基数。

  三、 协议变更、解除及终止

  第十条(工作内容相关要素调整) 基于甲方所从事物业管理行业具有管理项目分散、项目管理期限的长短非由甲方单方确定、项目内各工种工作时间分早、中、晚三班、项目内或项目间人力调配频繁等特性, 甲方根据实际情况可与乙方协商变更所从事的工作,包括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及劳务报酬等。甲方提出变更无需基于被证明的事实或真实有效的相关材料,对此乙方予以知悉并表示接受。

  第十一条(工作变更表示异议) 甲方变更乙方的工作应当以书面的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应当按通知书所规定的日期到指定地点开始工作。乙方对此如有不同意见,应在接到通知后的五日之内以书面的形式提出原因和理由,本人签署后送达甲方表示异议。未在约定的时间内或未按约定的形式向甲方表示异议的,视为同意甲方所作的变更。乙方即使提出异议也应该先按通知书所规定的日期到指定的地点开始工作,在工作的同时与甲方进行协商,否则视为乙方旷工。

  第十二条(协议变更) 甲乙双方皆可就本协议的变更事宜与对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皆可解除本协议。甲方解除本协议的,无须承担经济补偿责任。

  第十三条(协议解除) 任何一方无须基于相关事实及理由即可随时向对方提出解除

  本协议。一方提出解除本协议的,应该提前五天以书面的形式告知对方。一方因故未能提前告知的,补偿给对方相应天数的劳务报酬。

  第十四条(协议终止)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本协议即行终止:

  (一) 协议约定期限到期的;

  (二) 乙方不再具备本协议第一条所列的情形,依法不能与甲方建立民事劳务关系的;

  (三) 其他法定情形。

  一方据此通知另一方协议终止,另一方应予接受。

  四、 规章制度

  第十五条(遵法守纪) 甲乙双方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尊重和维护对方的声誉和利益。

  第十六条(乙方违纪后果) 乙方有严格遵守甲方制定并发布的各项规章制度之义务,并据此接受甲方的工作管理。规章制度包括《员工守则》、单行条例、公告通知、奖惩办法、操作规程、工作规范等,但并不局限于以上形式。乙方违反规章制度或者违章作业的,甲方可视主客观情况给予纪律处分,并可处相应的罚款。乙方严重违章违纪的,甲方除给予纪律处分外还可立即解除本协议。

  五、 劳务报酬和福利待遇

  第十七条(劳务报酬支付时间) 甲方于每月 号之前支付乙方上个月的劳务报酬。遇有未能遇见的特殊情况或其他客观原因的,经告示,可以延迟支付若干工作日。 乙方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甲方依法代扣代缴。

劳务合同范文第3篇

  【篇一】20xx劳务合同范本

  甲方(单位名称)乙方(劳动者)

  身份证号码:地址:

  家庭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年月日到年月日,其中试用期为两个月,至年月日止。试用期内经甲方考核不合格者,甲方有权单方面内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延长乙方的试用期或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条工作地点和工作内容

  (一)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点)从事(岗位、工种)工作。在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地点、岗位、工种。

  (二)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第三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8小时(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按《劳动法》第四十一条执行。

  (三)乙方依法享有法定节假日、婚假、产假、丧假等假期。

  (四)乙方的其他休息休假安排.

  第四条劳动报酬

  (一)乙方试用期的基本工资标准为元/月,乙方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甲方单位相同岗位最低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甲方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二)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实行计时工资。基本(固定)工资为元/月,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其他工资形式。具体约定如下:

  (三)甲方每月10日发放工资。甲方至少每月以货币形式向乙方支付一次工资,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乙方工资。

  (四)乙方加班工资、假期工资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当地政府规定的法定社会保险,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时向劳动保障部门所属社会保险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应缴纳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给予乙方享受医疗期和医疗期待遇。

  (三)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的,甲方按《职业病防治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四)乙方的公休假、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女工孕期、产期、哺乳期待遇以及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乙方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医疗补助费的发放等,均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安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二)甲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做好女员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工作。

  (三)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乙方有权要求改正或向有关部门举报。

  第七条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应当告知乙方。

  (二)乙方应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提高职业技能,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职业道德。

  (三)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理、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八条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一)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变更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合同文本双方各执一份。

  (二)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30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甲方在15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终止,双方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1、本合同期满的;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合同期满前,甲乙双方应提前天协商劳动合同续订事宜,协商一致的,续订劳动合同。

  第九条劳动争议的处理

  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的,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工会寻求解决或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双方必须履行;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双方约定其他事项

  第十一条其它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合同条款与现行法律法规规定有抵触的,按现行法律法规执行。

  (二)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涂改或未经书面授权代签无效。

  (三)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时间:年月日时间:年月日

  【篇二】20xx劳务合同范本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业务发展的需要,雇佣乙方为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提供劳务服务,经双方协商订立正式《劳务雇佣协议书》如下:

  一、协议期限

  第一条本协议于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生效,期限________年,其中试用期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

  如双方需要,可在协议期满前一个月协商续签劳务雇佣协议。如协议期已满,双方不再续签协议,但受雇方从事的有关工作和业务尚未结束,则协议应顺延至有关工作业务结束。

  二、甲、乙双方的义务和责任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乙方工作应达到甲方规定该岗位职责的要求和甲方对该岗位之特别规定(详见《岗位责任书》)的标准。

  第四条乙方每周工作时间为________天,每天工作________小时;乙方应按照工作职责保证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和任务。

  第五条乙方应接受甲方的绩效考核。

  第六条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承接与乙方职责相关的个人业务。

  第七条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乙方所承担工作中必需的工作条件。

  第八条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的各类社会劳动保险费用及乙方档案,均由乙方原单位保管缴纳。

  第九条乙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的附加条款。

  三、劳务报酬

  第十条甲方每月11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劳务报酬,标准为_______元/月或按董事会拟定的标准额执行。

  乙方在试用期间的劳务报酬为转正后的80%-90%或双方约定。

  甲乙双方对劳务报酬的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在以下情况有权扣除乙方相应额度的劳务报酬:1.因乙方的过失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2.乙方违反公司管理制度的;3.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况。

  四、协议的终止与解除

  第十一条协议期满如未续签,则视为《劳务雇佣协议书》自行终止,双方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二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协议可以解除。

  第十三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甲方有关规定及按照本协议约定可以解除劳务协议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约定本协议增加以下内容:

  (一)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真实的个人信息与相关证明,并如实填写《劳务人员登记表》,否则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协议,并且不给予经济补偿。

  (二)甲方有权对公司的有关规定进行修改、完善。修改后的内容对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三)甲方可以在协议有效期内,根据需要调整乙方的岗位职责和工作范围,劳务报酬等事项也将做出相应调整。乙方愿意服从甲方的安排。

  (四)乙方在协议期内承担的甲方工程项目中的工作及责任的,在该项目未结束前,乙方不得未经甲方同意擅自离职。

  (五)甲方将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进行工作绩效考核,考核不合格者,甲方有权解除或终止本协议。

  (六)本协议到解除日期时,乙方应按照《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员工手册》中的离职制度办理离职手续,否则甲方有权扣除或拒绝支付乙方劳务报酬。

  第十五条本协议的附件如下:

  附件一《保密协议》;

  附件二《岗位职责书》;

  附件三甲方制定的《员工手册》及有关规定。

  第十六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

  【篇三】20xx劳务合同范本

  甲方(劳务派遣企业)全称:_____

  单位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

  乙方(职工)姓名: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公正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甲方愿意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缴纳社会保险费,提供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保障乙方休息、休假;乙方愿意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履行劳动义务,提高职业技能,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一、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采用下列方式确定:

  合同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始,以完成工作任务或与实际用工单位的协议终止为合同终止期限。

  二、工作内容及要求

  1.甲方派遣乙方在_____(实际用工单位)的_____岗位从事_____工作,乙方同意按实际用工单位书面公布的工作内容和岗位要求,按时完成合理定额,并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2.乙方应当积极参加实际用工单位的职业技能培训,努力胜任劳动合同约定的岗位工作要求。

  3.实际用工单位因生产经营或调整劳动组织需要,需要调整或调动乙方工作岗位的,应由甲方征求乙方的意见,并与乙方协商一致。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甲方监督实际用工单位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单位实际生产经营情况,约定乙方每天工作不超过_____小时,每周(月)工作不超过__________小时。

  2.实际用工单位因工作需要必须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的,按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加点工资或安排补休,加班工资由实际用工单位直接发放,不包括在劳务费中。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甲方监督实际用工单位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规程和标准,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并有权拒绝实际用工单位的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2.乙方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甲方及实际用工单位负责及时救治,并按规定时间为乙方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保障乙方依法享受各项工伤保险及相关待遇。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保证其享受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和相应的医疗待遇。

  五、劳动报酬

  乙方工资由甲方按实际用工单位提供的结算清单每月_____日代发。由于实际用工单位未及时支付到帐的,由甲方先行垫付,并由甲方向实际用工单位按双方协议追偿。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

  1.甲乙双方必须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参加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代扣代缴。

  2.甲方应当每年至少一次向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本单位住所的显著位置公布本单位全年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接受乙方监督。乙方有权按照规定查询个人的缴费记录。

  3.合同履行期间,乙方依法享受国家规定和双方约定的福利待遇。

  七、劳动纪律

  1.甲方应依法建立劳务派遣规章制度,并以书面形式向乙方予以公布;未依法建立或未予以公布的规章制度,对乙方无约束力。

  2.乙方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实际用工单位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实际用工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行为的,甲方有权予以辞退。

  八、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

  1.甲方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派遣乙方到实际用工单位工作的,应与实际用人单位约定由其承担或部分承担甲方对乙方的义务,并将约定内容书面告知乙方。实际用人单位未按约定承担对乙方义务的,由甲方承担对乙方的义务,实际用人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2.出现劳动合同依法可以中止履行情况之一的,劳动合同可以中止履行。合同中止期间,劳动关系保留。中止履行情况消失,双方仍具备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条件的,应当继续履行;不具备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条件的,劳动合同终止。合同中止时间不计人劳动合同期限。

  3.经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书面形式变更。一方要求变更劳动合同的,应当将变更要求书面送交另一方,另一方在收到之日起日内未作出书面答复的,视为不同意变更本合同。

  4.本合同应当依法解除和终止。双方依法终止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应当自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在乙方履行完必要手续的_____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乙方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等手续;同时,甲方应当依法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费等相关费用。

  九、双方需要约定的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违约资任

  1.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的约定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或合同到期后故意不及时续订劳动合同的,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

  (2)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劳动争议的处理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申请仲裁的一方须在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书面申请。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合同未尽事宜,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解决。合同履行期间,所定条款与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应按国家新规定执行。

  十三、甲方应当自在乙方第一个工作日之前与乙方签订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对生效的时间或者条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同时以中、外文书写的劳动合同文本内容不一致的,以中文劳动合同文本为准。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应当自本合同签订或者鉴证之日起_______个工作日内将本合同文本交付乙方,不得扣押。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劳务合同范文第4篇

  【篇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现行劳动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同意确立双方的劳动关系,愿意执行双方的劳动权利和义务,愿意执行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定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合同期限

  (1)聘用日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个月。

  (2)合同期满,若要续签,须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才能办理续签合同手续。

  第二条工作岗位

  甲方聘请乙方为------------xx大酒店部当任一职级别的员工,乙方在工作中要按照工种(岗位)规定的工作要求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

  第三条劳动报酬

  (1)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酒店经营状况实行酒店的等级工资制度,并根据乙方所担负的职务和其他条件确定其相应的工资标准,每月10号以人民币的形式按月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

  (2)甲方执行岗位工资(按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效益奖金+工龄奖等)等级制度,乙方完成或超额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表现优秀者,甲方按规定对其进行奖励。

  (3)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和酒店职位空缺情况,可给予乙方提供晋升的机会;当乙方对甲方的经济、效益等方面做出贡献时,甲方将给予相应的物质、精神奖励。

  第四条劳动时间

  (1)原则上,乙方每天的工作时间为8小时(不含用餐时间),根据甲方经营特殊性的需要,乙方应延时上班时间,1小时之内不算加班。每周的工作时间按照酒店规定。每月有八天有薪休班。

  (2)甲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工时制度,合理安排乙方的工作和休息时间。因工作需要,如超出规定的时间,甲方应按酒店有关规定给予补休或补贴。

  (3)乙方可享受法定假日及婚、丧假及工伤等有薪假期。甲方可根据经营及工作需要安排乙方的工作开始及结束的时间,并可以轮换倒班。在照顾乙方合理休息的情况下,可视需要安排要求员工在法定假日和公休日到岗工作,乙方应支持和服从安排。但甲方要严格控制加班,加班须经过申请和批准。

  第五条员工教育

  (1)在乙方任职期间,甲方须经常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岗位技能、安全生产及各种规章制度及社会法制教育,乙方应积极接受这方面的教育,参加、接受考核或考试,不及格者,按酒店有关政策处理,有关培训方面的个人资料将存入个人档案,作为员工综合考评的一部分。

  (2)对有潜质的员工,酒店将提供多种专业培训,以使员工达到个人职业发展的目标。

  第六条劳动纪律

  (1)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制定本单位的《员工手册》及其他规章制度。

  (2)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员工手册》及其他规章制度。

  (3)乙方须按时按质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任务。达到甲方规定的工作标准,并遵守甲方制定的安全、卫生操作守则。

  (4)乙方须爱护甲方的财产,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在合同期内和期满以后,不得向任何人泄露本企业的商业秘密信息。乙方在职期间不得同时与其他任何企业兼职。

  (5)如果乙方违反合同规定,贪污受贿,严重玩忽职守或有不道德之粗鲁行为,引起或预示将引起严重损害到他人人身和财产利益,乙方触犯刑律受到法律制裁等,甲方有权立即予以开除。由乙方不端行为所引起的他人人身和财产利益之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七条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条件

  (一)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的内容可以变更。

  (二)劳动合同的解除:

  1、试用期内,甲乙双方均可提前七天书面通知对方终止合同,或以偿付七天工资代替通知,乙方违约需缴纳培训费用。

  2、试用期满后,根据岗位不同,一般岗位甲乙双方均可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或以偿付一个月工资代替通知。

  3、符合下列情况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甲方因营业情况发生变化,而多余的职工又不能改换其它工种;

  (2)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3)乙方患病或因公负伤,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调整做其它工作或患有慢性疾病及传染病;

  (4)乙方严重违反酒店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并造成一定后果,根据酒店有关规定应予以辞退的;

  (5)乙方不服从工作分配或不胜任本职工作的;

  (6)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一定损害的;

  (7)乙方因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拘留、劳动教养、判刑,甲方将作开除处理,本劳动合同随之终止。

  4、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本劳动合同:

  (1)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条件、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了乙方身体健康的;

  (2)甲方不按规定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的;

  (3)甲方工资低于当地劳动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

  (三)劳动合同的终止:

  1、劳动合同规定的期限届满时;

  2、双方约定的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出现;

  3、劳动合同一方主体消亡,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四)其他事宜:

  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甲方应当向乙方提出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的书面意向,并办理有关手续。甲方未及时办理合同终止、续订手续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关发生争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八条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1、本合同任何一方违反劳动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违反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向对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2、辞职员工如系由甲方出资培训,在培训期满后工作未满培训合同规定的服务年限的,应按规定赔偿甲方出资的培训费用。

  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离职,应退还甲方为乙方进行培训所需的费用,并补偿甲方的损失。

  第九条合同的实施和批准

  (1)本合同的解释权归属酒店人力资源部。

  (2)酒店《员工手册》及其他规章制度均为合同附件,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本合同一经签定,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修改合同内容。如有未尽事宜,可以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共同执行,人力资源部保留一份。

  甲方:乙方:

  (签名/盖章)(签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本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篇二】

  甲方(用人单位):乙方(职工):

  名称:姓名: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地址:现住址:

  电话: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及省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年月日起至本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不得将法定解除条件约定为终止条件)。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时止。

  (二)试用期限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试用期期限(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试用期最长不超过六个月。其中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十日;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十日。)

  二、工作内容(一)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地点、部门、工种或职务)为:

  (二)乙方的工作任务或职责是

  (三)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按变更本合同办理,双方签章确认的协议书或通知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四)如甲方派乙方到外单位工作,应签订补充协议。日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

  (四)甲方每月日发放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劳务合同范文第5篇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乙方对本工程的有关情况及工程当地有关规定已经作了充分的了解,并接受现场现有施工条件及生活区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经认真协商订立本合同,双方严格执行。

  一、 工程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二、 承包范围

  完成本工程 塔楼及其地下室的给排水、强电、弱电工程、设计图纸变更修改项目、甲方安排其它零星安装工程,具体详见图纸及与业主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所述相关水电工作内容。

  三、承包方式

  3.1承包方式:

  本工程在承包范围内以包工包机械、不包材料(但包耗材)包安装调试、包材料损耗、包进度/工期、包质量、包保修、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工程验收质量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及甲方验收合格标准、包施工中乙方工人安全保护用品、工伤保险和劳保福利在内的形式由乙方承包。

  3.2各项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建筑电气

  1、住宅及商业供电

  a.住宅用电从电表箱(不含此箱)出线至以后各用电点。低压柜(不含此柜)的梯间公共用电表后的出线至以后各用电点(含梯间照明)

  b.商业公用电从低压柜出线至以后各用电点。

  2.设备供电

  a.消防(风机、水泵、防火卷帘等)通风设备:双回路电源箱(含此箱)至低压配电柜(不含此柜)的出线。

  b.电梯:电表箱下桩(含双电源切换箱)至电梯机房,电梯电源箱(含此箱)

  3.发电机配电

  发电机低压配电柜(不含此柜)前端电缆出线至双电源切换箱(含此箱)

  4.电气安装

  a. ±0.00及以下(不含户内地下室、户内半地下室)的开关、插座、面板、灯具(含消防应急灯、出口指示灯)配电箱、电线、管线等的安装。

  b.设备房(电梯机房、水泵房等)内部通风、排风、开关、插座、灯具、面板。

  5.甲方独立分包项目

  a.各栋各户电表箱以前部分、各梯公共照明箱以前部分。

  b.电表箱;±0.00以上(不含设备房)户内半地下室、户内地下室的开关、插座、面板、灯具。

  c.发电机安装、高低压配电工程、水泵安装、消防工程的设备安装部分。

  二)给排水工程

  1.室内给水工程

  室外各建筑单元水表表后(含此表)至建筑物各用水点的给水干、支、横、立管全做。

  2.室外给水工程

  a.项目市政总水表表后至各建筑单元首层水表及阀门,含阀门井。

  b.项目市政总水表表后至地下室水泵房、消防水池(含消防水池)和生活水池/水箱(含进消防水池、生活水池/水箱前的各种管道、阀门和配件)

  c.生活水池/水箱的出水管至各栋阀门,进出不锈钢水箱的所有管线及管线的安装。

  3.室内排水工程

  a.室内(含户内、公共空间等所有室内区域)各排水口至出户第一个砂井的排水干、支、横、立管。阳台、卫生间的地漏安装。

  b.潜水泵系统至室外出户第一个砂井。

  4.室外排水工程

  a.从户内各排水口施工至室外出户第一个砂井。排入市政管道前的砂井(室外出户第一个砂井除外)接市政管前的砂井间的排水、排污管等,由甲方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由乙方施工。按合同约定的市政工程结算方式结算。

  b.化粪池(按土建工程计价)

  5.甲方独立分包项目

  a.变频水泵及加压设备的供货及安装

  b.不锈钢生活水箱的供货及安装。

  c.户内给水龙头、角阀;洁具

  三)防雷工程

  预埋件及管线

  a.人防预埋件:除人防门、人防门门框、人防给排水管和防爆地漏外的各种人防预埋件、预埋套管、人防门吊环预埋等按图纸施工。

  b、建筑电气工程:所有室内预埋管线(不含智能化、电视、电话管线)底盒,其中需要穿线的预埋管需穿铁线。

  c、所有预埋套管(含消防套管)

  注:以上水电施工范围之技术要求均需符合施工图纸、施工规范、图集及相关要求,包含但不限于图纸范围内的套管、洞口的预留预埋及封堵、管道试压、冲洗及消毒等工作内容。

  四)公共项

  A.建筑材料及机具在该小区施工范围内的运输(包括水平运输、二次运输);

  B.因工序搭接和夜间施工造成的工效损失,各种因素造成的停工、窝工;

  C.施工承包范围内所有室内外管与检查井接驳、施工图所有供水、排水及天沟排水、供电的穿梁、穿板孔洞预留及套管的制作安装,若未能在结构装修施工前完成相应工作,由此造成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D.本属乙方工作范围若乙方因故不能施工或在限定时间内未能完成,导致甲方安排他人完成时,所发生的费用或损失由乙方承担;

  E.必须做到工完场清、料净(如由其它班组完成则扣除相应费用);

  F、所有水电预埋及安装工程包括未施工前甲方对部分施工内容提出的变更;

  G、施工完成后协助甲方填写各种资料包括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及初始竣工图等;

  H、甲方以书面通知形式要求增加或修改的工程内容,产生的费用按合同条款约定执行,乙方不得拒绝,且必须在甲乙双方协商的完工的期限内完成,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增加修改工程造价2倍的违约金,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亦由分包人承担;

  I、开槽安装管后,先固定,再用砂浆补好;如打坏已砌的砖墙,由乙方自行补好。

  本工程承包范围不包括下列内容:

  a、消防系统,包括消火栓系统、喷淋系统、自动报警系统、火灾通讯、防火卷帘、防排烟设备等。

  b、水泵房加压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c、外水、外电工程

  d、园林工程、小区市政工程、燃气工程

  e、人防设备安装工程不做,由业主分包。(预埋件及预留孔要做)

  三、 承包单价及工作内容

  1.该承包单价按建筑面积以平米单价包干,包干单价按 26元/㎡计(大写:每平方米 贰拾陆元 )包干内容详见第三条承包方式及第三条第2款工作内容所述,该单价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费、措施费、管理费、规费(社会保险费、意外伤害保险费等)安全文明施工费、利润等费用。

  2.消防火灾报警按建筑面积单价:3元/㎡.

  3.智能化按建筑面积单价:2元/㎡.

  4.增加或减少工程及合同外签证部分按20xx年《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抽取人工、机械费,人工、机械费套相应单价(若有价差按广州市同期价格文件及相关规定调整)乘以85%,其它费用不计。

  5.无法计量部分按时工处理,时工单价为技术工100元/工日,普通工80元/工日(若该项目可计算工程量并有匹配定额的,不得签证时工,否则不予计取)

  四、 结算方式

  1. 甲方根据乙方工作内容,结算价款即为包干单价乘以经甲乙双方确认的施工图纸建筑面积,乙方要求结算部分不得留有需收尾的工作。工程量以GB/T50353-20xx《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为依据计算。

  2. 进度款按以下节点支付:

  乙方前期自行垫付各种材料费用及工人生活费用二个月,第三个月按上个月实际完成的工作量向甲方申报工程进度款资料,在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标准的前提下,甲方经核算后按每月完成工程量的75% 向乙方支付当月进度款(其中预埋部分按总价的40%,安装部分按总价的60%计,其中后期安装部分按电气占50%,给水占20%,排水占30%为比例进行划分),工程初步验收合格并向甲方办理移交,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资料且在甲方确认后(30天内)的15天内,工程款可付至工程合同造价的90%.经甲方及有关单位进行最终验收达到现行施工规范及合同要求,并办理结算手续(包括材料结算)后30天内付至95%.剩余5%工程保修金待竣工验收后6个月内无息支付。

  3. 进度款申报时,乙方应向甲方申报工程进度款资料,并是在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标准的前提下。

  4. 增加及合同外签证可按当月实际发生量进行进度款申报,增加工程量进度款支付比例为75%,合同外签证工程量进度款支付比例为100%.

  5. 乙方应按上述第二点向甲方提出进度款支付申请,并填写“施工任务完成情况确认单”,报甲方有关部门签字确认。甲方应在收到乙方进度款申请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支付进度款。支付工程款时扣除该节点工人生活费借支、办理各种证件的工本费(胸卡、出入证、平安卡等)甲供材料、违约索赔、代工费、生活水电费等各款项(对违约索赔单拒不签字者,即视作违约索赔生效)

  6. 乙方在按合同节点向甲方申请进度款时,必须填写“建筑工人工资核算单”二份交公司财务部,实际应支付的人工费总额必须与实际工资表上的工资总额相符合,工资表必须由工人签字按手印,并附工资发放照片或录像,如乙方工资表不符合以上要求,甲方有权拒绝发放。

  7. 未经甲方现场负责人许可,不得出现任何形式的其它用工,否则甲方不支付费用。如项目部另行安排的计时工按技术工100元/工日、普工80元/工日计(每工日按8小时计,晚上12点后至次日6点,每小时按1.5个工时计)

  8. 如乙方工程质量、进度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可根据工程需要,对乙方的工作量作出调整,乙方不得因此而提出任何工期及费用的索赔。

  9. 乙方工作人员办理各种证件的工本费自行承担。如甲方垫付,在结算时扣除。

  五、 工程质量

  1. 乙方承包施工的工程质量以甲、乙双方确认的施工图纸及说明、施工方案、设计变更、技术交底及作业指导书,现行施工与验收规范及行业标准作为检查、抽检或验收的依据和标准。

  2. 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指挥,严格做好工人技术交底,严格按照以上约定的标准进行施工;因乙方原因施工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必须无条件、无偿采取相关补救措施,直至消除质量隐患,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工期不顺延,甲方有权视乙方对施工质量的补救情况决定是否解除合同;甲方也可以不要求乙方采取补救措施,直接解除合同,由乙方承担补救费用,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其它损失。

  3. 乙方应在自检合格后提前4小时通知甲方办理隐蔽工程、中间工程的检查和验收手续,未经验收乙方擅自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的,该分项工程不予结算;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或构成违约行为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4. 分项工程施工完毕之后,乙方必须进行自检,合格方能报甲方验收。甲方第一次验收不合格,可发出限期整改通知,要求乙方在限期内整改完毕并重报甲方验收;若乙方未能在限期内整改完毕或虽整改完毕但经甲方第二次验收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对乙方处已1000元罚款并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对乙方按已完工合格工程的70%结算,并限期办理有关退场手续。

  5. 若乙方在工程质量上达不到本项工程的各项施工技术规范/技术规格说明书要求的质量/技术要求,并且经返工或修改仍无法达到有关验收标准,甲方有权减少乙方的施工范围工作内容或终止分包合同,所有返工或甲方委托修改施工发生的费用加15%管理费由乙方承担,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6. 如因乙方施工质量达不到规范要求而被开除退场,一律不予结算,所做工程量人工费作为对甲方的经济赔偿。

  7. 乙方要加强对工人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教育,提高工人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意识。

  8. 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每周形象进度要求组织施工并签署《工作任务单》,需要加班时加班或加人时加人,乙方应积极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如因乙方劳动力不足延误工期,甲方有权处1000~5000元的违约索赔。

  六、 工程工期

  1. 工期:

  1) 本工程总承包工期: 部分暂定总工期约 个日历天,开工日期初定为***年***月***日;高层部分暂定总工期约 个日历天,开工日期初定为***年***月***日,具体以甲方工程部指令为准。竣工每迟延一天,甲方对乙方处以单位工程总造价5‰违约金,按双方确认进度计划延误合计超过5天的,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有关责任由乙方承担。

  2) 乙方在甲方指定的工期内以保证满足施工要求为原则,自行安排人员的增减,如遇下述情况,乙方应在24小时内提出工期顺延申请,经甲方认可后,工期按实际顺延,否则按拖延工期奖罚条款的要求进行处罚。

  A. 开工前甲方不能按时交出场地,接通水电;

  B. 甲方、建设单位重大设计变更影响,及其它甲方或不可抗拒的原因连续超过三天。

  2. 进度计划:

  1) 乙方必须按甲方/监理单位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监理单位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监理单位的要求采取改进措施,采取改进措施而增加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 若乙方工程工期与计划进度明显不符,甲方可要求乙方赶工。若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3天内无明显改进,或乙方无能力承担工程任务,甲方有权增派或改派其它施工班组,由此造价的承包价差由乙方承担,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如经采取相应措施仍不能满足施工要求,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的合同关系。

  七、 施工安全

  1. 人员进场必须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及时做好书面安全交底及安全措施工作,严格按照现行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施工,执行公司和工地有关安全生产制度(处罚标准),用电机具要专人管理专人操作,若违反规定造成工伤事故由乙方负责。

  2. 施工现场乙方必须有专人负责安全管理和监控工作,及时做好安全自检与整改工作。

  3. 安全事故3000元以内的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由乙方独立负责;安全事故3000元以上的甲方负责50%,乙方负责50%.

  4. 严禁乙方工人私自接电线、插座、电炉;开水龙头不关者,发现每人次罚款100元整,从工程款中扣除。

  5. 乙方自行负责工人的劳保用品、劳保福利等费用。

  6. 特殊工种施工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如电焊工等。

  八、 甲方权利与义务

  1. 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分)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甲方现场代表为: ,电话: .

  2. 负责整个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协调乙方与同一施工场地的其它分包人之间的交叉配合,确保分包方按照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甲方对乙方施工质量进行监督抽查,并提出整改要求。

  3.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总、月、周、日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方面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4. 提供测量控制轴线及标高点、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验收。

  5. 统筹安排、协调解决非乙方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施工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6. 按时提供图纸及设计变更,及时交付应供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

  7. 乙方工人进入施工现场时,甲方应对其进行遵纪守法、安全消防及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等方面的教育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

  8. 负责与工程总包方、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9. 甲方向乙方提供 间板房供乙方住宿,每间房居住标准为2K×3K型板房住9人、2K×4K型板房住13人。每间板房每月免费提供生活用电100度,超出部分电费乙方自理,并从下次进度款中扣回。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应根据自身工人人数充分考虑此笔费用,以做到节约用电。甲方在工人生活区设工人食堂,伙食费由乙方自理。

  10. 甲方负责提供现有塔吊、施工电梯等大型机械设备的配合。

  11. 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支付的款项。

  12. 如因甲方或业主原因造成的停工(不包括政府等相关部门或地震、海啸等自然灾害等原因停工,此部分停工将不作补偿)如一个月内之内不超过3天,则甲方不对乙方进行经济补偿;超过3天的,超过部分的天数甲方按每人每天20元标准进行补偿(补偿天数=实际停工天数-3天);超过15天的,甲乙双方可协商结算退场,乙方不得索要退场费、误工费等任何额外补偿。

  九、 乙方权利与义务

  1. 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和工期向甲方负责,服从甲方管理,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乙方必须持有劳务公司或企业有效证件,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等,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2.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服从甲方、监理、业主代表对质量、进度、安全等全方位的管理,各项施工管理应严格按照甲方企业的质量保证体系的规定标准实施,为确定各项工作的管理质量和力度,如因乙方人员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文明施工规定等非因甲方原因所造成的一切责任事故,乙方应自行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如造成甲方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所有损失甲方自行在工程款中扣除。

  3. 乙方现场代表为: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乙方现场代表必须常驻现场,及时解决在施工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并按时参加甲方的工程会议、质量安全文明检查等,迟到或早退按200元/次、无故未到按500元/次进行违约索赔,未经甲方批准不得擅自离岗,否则按500~1000元/次进行违约索赔。甲方工程会议记录(含生产会、专题会等会议)作为合同的有效部分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4. 乙方进场施工时,需提交“建筑工人花名册”、进场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近照各两份,并提供工人有效身份证逐一查验。乙方施工人员年龄须在18至50岁之间,严禁患有高血压、恐高症等不宜登高作业的职业病患者入职工地,花名册上要有工人本人亲笔签字及按手印。乙方中途增减工人,应立即向甲方提供人员变更花名册,否则未办相关手续的乙方人员,甲方有权拒付工资。

  5. 若甲方为乙方提供统一的安全帽(黄色)安全带、工作服等,费用按实从乙方当期工程款中扣除。

  6. 乙方人员进场前须办理“委托书”一份交与甲方存档,如乙方工人有不办理者,甲方可认为该工人不在本工地工作,工资不予发放,委托书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7. 如乙方违约或中途退场,不管何种原因中途退场,不得以任何理由索取退场费用及补偿,对所完成工作量按50%的结算工程款支付给乙方,另50%作为违约索赔处理。未完成的零星工作量,在乙方工程款中按本项人工单价的三倍扣除。

  8. 乙方进入工地绝对不准打架、斗殴,否则甲方有权对打架、斗殴双方各处以不少于10000元的违约索赔;乙方不得以工程款支付不及时等任何理由而停工、拉闸断电、攀爬塔吊、围堵道路、建设单位、政府机关等场所,若出现上述情况之一,将予以不少于10000元的处罚,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甲方只对乙方签约者负责,不同工人发生任何经济方面关系,如乙方管理不善,造成工人闹事到甲方,每发生一次违约索赔1000~10000元,如发生严重后果,乙方应负一切责任。

  9. 甲方所提供乙方使用的大型机械,如不是正常使用的损坏,而是乙方人为损坏,按维修费用加15%管理费从乙方劳务费中扣除。

  10. 如乙方现场人员不服从甲方管理人员指挥,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1000~10000元/次的违约索赔。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所完成的工作量按50%结算。

  11. 乙方应按工程进度向甲方提供材料计划,材料进场后由乙方及时领用并按甲方要求堆放、保管,不得随意堆放;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动用甲方及其它分包的任何物料。对甲方所供材料,乙方应限额领用妥善保管,节约使用,甲方定期对乙方所用材料进行核算(加定额损耗),超出部分加15%管理费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节约部分予以奖励。

  12. 乙方负责对自身完成的所有成品及半成品进行必要的保护,但不另外记取费用。

  13. 竣工交付及其他工序完成后,发现本分包工程发生施工质量问题时,乙方应及时派人修改、处理,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理。如乙方修改、处理后仍不能达到国家工程验收标准时,甲方有权委托他人完成修改工作,发生的费用按照双倍标准在分包工程款中扣除。

  14. 乙方不得让与施工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及生活区,不得在生活区留宿家属及无关人员,绝对不能入住儿童。否则一经发现,对乙方每留宿一人一天(或一人一次)违约索赔100~1000元/次。

  15. 乙方不得擅自在现场、生活区开火做饭,擅自在宿舍接驳电线,否则一经发现,违约索赔200~1000元/次,并没收炊具、灶具及大功率用电电器。

  十、 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代表人按手印)之日起生效,完成约定的全部内容、结清工程价款、质保期满并在乙方充分履行保修义务后终止;

  十一、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1)向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2)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向工地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日期 : 日期:

劳务合同范文第6篇

  法人代表:

  住所:

  邮编: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 出生时间:

  身份证号码:

  户口所在地:

  现住址:

  邮编:

  乙方系甲方自××公司借用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借用期间各自的权利、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自______年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被××公司派往甲方参加××项目的管理工作。

  二、乙方在甲方借用期间,须遵守甲方的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完成甲方交给的工作任务。乙方如有严重违纪行为,甲方可随时解除本协议,并通知××公司,由该公司对乙方进行处理。

  三、甲方承担乙方的工资,标准为_______元/月,每月___日支付上月工资。

  四、乙方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按国家规定由其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

  五、甲乙任何一方若解除本协议,均须提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向对方支付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以乙方月工资为标准)。

  六、甲乙任何一方若终止本协议,应于协议期满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否则,本协议自动延续一个周期。

  七、因本协议的履行发生纠纷,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协议签字或盖章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或盖章)

劳务合同范文第7篇

  协议编号( )

  甲方:某公司

  住所:

  邮编:

  联系电话:

  乙方: 性别: 身份证号:

  住址:

  邮编:

  联系电话:

  第一条、 协议期限

  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乙方试用期为______天。

  第二条、 工作内容

  乙方在协议期内由甲方派往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岗位由所派往的单位负责安排与调整,乙方愿意服从。

  第三条、 劳务报酬

  乙方的劳务报酬由所派往的单位根据乙方工作岗位确定具体标准,该标准不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由所派往单位直接支付乙方,或先支付甲方,再由甲方每月6日支付乙方。

  第四条、 甲方的责、权、利

  1.负责要求所派往的单位为乙方提供乙方所承担工作必需的工作条件;

  2.要求乙方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所派往单位的工作规定;

  3.负责对乙方违反甲方和所派往单位工作规定的行为作出相应处理。

  第五条、 乙方的责、权、利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和所派往单位的各项工作规定;

  2.维护甲方及所派往单位的声誉及正当利益,如造成损害或经济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3.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及医疗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由所派往的单位承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待遇由乙方商原企业承担。

  第六条、 协议的解除、终止与续延

  1.试用期内甲、乙双方均可随时通知对方解除本协议;

  2.协议期间,双方均可解除本协议,但应提前7日通知对方。未提前通知的,每延迟一日,须向对方支付一日的违约金,标准为乙方的日工资;

  3.协议期满,双方均可终止本协议;若均无提出异议,本协议自动逐月续延。

  第七条、 协议的变更

  1.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一方情况发生变化,需要变更协议时,应书面送达另一方,另一方应在15日内作出书面答复。

  2.双方协商一致,方可变更协议有关内容,变更后的协议或协议附件由双方签字有效。

  3.双方协商不一致,本协议即行解除。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劳务协议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按乙方受损情况赔偿;

  2、乙方在协议期内擅自离职的,应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第九条、 其他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经甲乙双方签章生效。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签约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劳务合同范文第8篇

  工程名称:

  工程承包人:

  劳务分包人:

  工程承包人(施工总承包人或专业工程承(分)包人):

  劳务分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 (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或专业承(分)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分)包合同”),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 劳务分包人资质情况

  资质证书号码:

  发证机关:

  资质专业及等级:

  有效期:

  2 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分包范围:

  提供分包劳务内容: 木工、瓦工、钢筋工、力工及现场随时发生的零工。

  3 分包工作期限

  开始工作日期: 年 月 日

  结束工作日期: 年 月 日

  总日历工作天数: 天。

  4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按总(分)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作质量标准: **省建筑验收标准的合格工程 。

  5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3)本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

  (4)本工程施工专业承(分)包合同。

  6 标准规范

  除本工程总(分)包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如下:

  (1) 相应施工规范

  (2)

  7 总(分)包合同

  7.1 工程承包人应提供总(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供劳务分包人查阅。当劳务分包人要求时,工程承包人应向劳务分包人提供一份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的副本或复印件。

  7.2 劳务分包人应全面了解总(分)包合同的各项规定(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

  8 图纸

  8.1 工程承包人应在劳务分包工作开工 7 天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图纸 2 套,以及与本合同工作有关的标准图集 1 套。

  9 项目经理

  9.1 工程承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 ,

  职务: 职称: 。

  9.2 劳务分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 ,

  职务: 职称: 。

  10 工程承包人义务

  10.1 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分)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向发包人负责;

  10.2 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工程承包人完成劳务分包人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1)在开工前向劳务分包人交付具备本合同项下劳务作业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交付要求为: 承(分)包人确认符合施工条件

  (2)在开工前完成水、电、热、电讯等施工管线和施工道路,并满足完成本合同劳务作业所需的能源供应、通讯及施工道路畅通的时间和质量要求;

  (3)在开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相应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

  (4)在开工前完成办理下列工作手续(包括各种证件、批件、规费,但涉及劳务分包人自身的手续除外): 技术交底及验收标准的确定 ;

  (5)在开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相应的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其交验要求与保护责任为: 承(分)包人确认符合施工条件 ;

  (6)在开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下列生产、生活临时设施: 承(分)包人确认符合施工条件 ,其交验要求与保护责任为: 原样交回,损坏赔偿 ;

  10.3 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年、季、月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检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10.4 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沉降观测、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验收;

  10.5 统筹安排、协调解决非劳务分包人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10.6 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应供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

  10.7 按本合同约定,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动报酬;

  10.8 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11 劳务分包人义务

  11.1 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工程承包人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未经工程承包人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11.2 劳务分包人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每月底前 5 天提交下月施工计划,有阶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阶段施工计划,必要时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计划,以及与完成上述阶段、时段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工程承包人批准后严格实施;

  11.3 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11.4 自觉接受工程承包人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工程承包人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11.5 按工程承包人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工程承包人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11.6 按时提交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工程承包人办理交工验收;

  11.7 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劳务分包人责任发生损坏,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11.8 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提供或租赁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

  11.9 劳务分包人须服从工程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及工程师的指令。

  11.10 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劳务分包人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劳务分包人应承担并履行总(分)包合同约定的、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

  12 安全施工与检查

  12.1 劳务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劳务分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承担。

  12.2 工程承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工程承包人不得要求劳务分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工程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工程承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13 安全防护

  13.1 劳务分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承包人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13.2 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工作(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劳务分包人应在施工前1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实施,由工程承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13.3 劳务分包人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安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及其他保护用品),由劳务分包人提供使用计划,经工程承包人批准后,由工程承包人负责供应。

  14 事故处理

  14.1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劳务分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报告工程承包人,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事故进行处理。

  14.2 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相关规定处理。

  15 保险

  15.1 劳务分包人施工开始前,工程承包人应获得发包人为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的保险,且不需劳务分包人支付保险费用。

  15.2 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劳务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工程承包人办理或获得保险,且不需劳务分包人支付保险费用。

  15.3 工程承包人必须为租赁或提供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15.4 鼓励劳务分包人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15.5 保险事故发生时,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

  16 材料、设备供应

  16.1 劳务分包人应在接到图纸后 7 天内,向工程承包人提交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计划(具体表式见附件1);经确认后,工程承包人应按供应计划要求的质量、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和供应时间等组织货源并及时交付;需要劳务分包人运输、卸车的,劳务分包人必须及时进行,费用另行约定。如质量、品种、规格、型号不符合要求,劳务分包人应在验收时提出,工程承包人负责处理。

  16.2 劳务分包人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构配件。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劳务分包人应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16.3 工程承包人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下列低值易耗性材料:

  u托、步步紧、钉子、绑线、8#线、挂线及钢筋加工设备 。

  17 劳务报酬

  17.1 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采用下列任何一种方式计算:

  (1)固定劳务报酬(含管理费)。

  17.2 本工程的劳务报酬,为一次包死,不再调整。

  17.3 采用第(1)种方式计价的,劳务报酬共计 元。

  18 工时及工程量的确认

  18.1 采用固定劳务报酬方式的,施工过程中不计算工时和工程量。

  19 劳务报酬的中间支付

  19.1 采用固定劳务报酬方式支付劳务报酬的,劳务分包人与工程承包人约定按下列方法支付:

  中间支付:

  第一次支付时间为 第九层完工 ,支付 一次 ;

  第二次支付时间为 第十四层完工 ,支付 一次 ;

  第三次支付时间为 第十七层完工 ,共支付三次,总额为已完成工费的60%。

  竣工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结清。

  20 施工机具、周转材料供应

  20.1 工程承包人提供给劳务分包人劳务作业使用的机具、设备,性能应满足施工的要求,及时运入场地,安装调试完毕,运行良好后交付劳务分包人使用。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由工程承包人依据本合同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的除外)应按时运入现场交付劳务分包人,保证施工需要。如需要劳务分包人运输、卸车、安拆调试时,费用另行约定。

  20.2 工程承包人应提供施工使用的机具、设备一览表见附件2。

  20.3 工程承包人应提供的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一览表见附件3。

  21 施工变更

  21.1 施工中如发生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劳务分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并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劳务分包人按照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21.2 因变更导致劳务报酬的增加及造成的劳务分包人损失,由工程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因变更减少工程量,劳务报酬应相应减少,工期相应调整。

  21.3 施工中劳务分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劳务分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工程承包人的直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1.4 因劳务分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劳务分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劳务报酬。

  22 施工验收

  22.1 劳务分包人应确保所完成施工的质量,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劳务分包人施工完毕,应向工程承包人提交完工报告,通知工程承包人验收;工程承包人应当在收到劳务分包人的上述报告后7天内对劳务分包人施工成果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或者工程承包人在上述期限内未组织验收的,视为劳务分包人已经完成了本合同约定工作。但工程承包人与发包人间的隐蔽工程验收结果或工程竣工验收结果表明劳务分包人施工质量不合格时,劳务分包人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工程承包人的相关损失。

  22.2 全部工程竣工(包括劳务分包人完成工作在内)一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劳务分包人对其分包的劳务作业的施工质量不再承担责任,在质量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责任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23 施工配合

  23.1 劳务分包人应配合工程承包人对其工作进行的初步验收,以及工程承包人按发包人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的涉及劳务分包人工作内容、施工场地的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劳务分包人配合时,劳务分包人应按工程承包人的指令予以配合。除上述初步验收、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之外,劳务分包人因提供上述配合而发生的工期损失和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23.2 劳务分包人按约定完成劳务作业,必须由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的第三方进行配合时,工程承包人应配合劳务分包人工作或确保劳务分包人获得该第三方的配合,且工程承包人应承担因此而发生的费用。

  24 劳务报酬最终支付

  24.1 全部工作完成,经发包人认可后14天内,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递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进行劳务报酬的最终支付。

  24.2 工程承包人收到劳务分包人递交的结算资料后14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工程承包人确认结算资料后14天内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务报酬尾款。

  24.3 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对劳务报酬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25 违约责任

  25.1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工程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1)工程承包人违反本合同第19条、第24条的约定,不按时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务报酬;

  (2)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其他情况。

  25.2 工程承包人不按约定核实劳务分包人完成的工程量或不按约定支付劳务报酬或劳务报酬尾款时,应按劳务分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向劳务分包人支付拖欠劳务报酬的利息,并按拖欠金额向劳务分包人支付每日 0.5 ‰的违约金。

  25.3 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劳务分包人支付违约金 1000 元,工程承包人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劳务分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劳务分包人工作时间。

  25.4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劳务分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1)劳务分包人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误一日,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违约金

  xx 元;

  (2)劳务分包人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但能够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时,劳务分包人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违约金 5万 元;

  (3)劳务分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违约金 20万 元,劳务分包人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工程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延误的劳务分包人工作时间不予顺延。

  25.5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26 索赔

  26.1 工程承包人根据总(分)包合同向发包人递交索赔意向通知或其它资料时,劳务分包人应予以积极配合,保持并出示相应资料,以便工程承包人能遵守总(分)包合同。

  26.2 在劳务作业实施过程中,如劳务分包人遇到不利外部条件等根据总(分)包合同可以索赔的情形出现,则工程承包人应该采取一切合理步骤,向发包人主张追加付款或延长工期。当索赔成功后,工程承包人应该将索赔所得的相应部分转交给劳务分包人。

  26.3 当本合同的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应有正当的索赔理由,并有索赔事件发生时有效的相应证据。

  26.4 工程承包人未按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工程承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作时间延误和(或)劳务分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报酬及劳务分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劳务分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工程承包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提出延长工作时间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在收到劳务分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1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劳务分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在收到劳务分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1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劳务分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项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劳务分包人应当阶段性地向工程承包人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

  26.5 劳务分包人未按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工程承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工程承包人可按上述程序和时限以书面形式向劳务分包人索赔。

  27 争议

  27.1 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 (2) 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7.2 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好已完工作成果: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合同;

  (2)调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4)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28 禁止转包或再分包

  28.1 劳务分包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否则,劳务分包人将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29 不可抗力

  29.1 本合同中不可抗力的定义与总包合同中的定义相同。

  29.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劳务分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工程承包人应协助劳务分包人采取措施。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认为劳务分包人应当暂停工作,劳务分包人应暂停工作。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劳务分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通报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结束后14天内,劳务分包人应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和有关资料。

  29.3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和延误的工作时间由双方按以下办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劳务作业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2)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的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劳务分包人自有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

  (4)工程承包人提供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机械设备损坏,由工程承包人承担,但停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

  (5)停工期间,劳务分包人应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6)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7)延误的工作时间相应顺延。

  29.4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30 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30.1 在劳务作业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和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时,劳务分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工程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合同工作时间。如劳务分包人发现后隐瞒不报或哄抢文物,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0.2 劳务作业中发现影响工作的地下障碍物时,劳务分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工程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合同工作时间。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工程承包人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31 合同解除

  31.1 如果工程承包人不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务报酬,劳务分包人可以停止工作。停止工作超过28天,工程承包人仍不支付劳务报酬,劳务分包人可以发出通知解除合同。

  31.2 如在劳务分包人没有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之前,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终止,工程承包人应通知劳务分包人终止本合同。劳务分包人接到通知后尽快撤离现场,工程承包人应支付劳务分包人已完工程的劳务报酬,并赔偿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31.3 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因一方违约或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31.4 合同解除后,劳务分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撤出施工场地。工程承包人应为劳务分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作劳务报酬。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32 合同终止

  32.1 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劳务报酬价款支付完毕,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交付劳务作业成果,并经工程承包人验收合格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33 合同份数

  33.1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各执一份;本合同副本 3 份,其中一份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时留存,工程承包人执 1 份,劳务分包人执 1 份。

  34 补充条款

  35 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合同签订 后生效。

  附件1:工程承包人供应材料、设备、构配件计划

  附件2:工程承包人提供施工机具、设备一览表

  附件3:工程承包人提供周转、低值易耗材料一览表

  工程承包人:(公章) 劳务分包人:(公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合 同 员: (签字、盖章) 合 同 员: (签字、盖章)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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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合同范文第9篇

  本文目录员工劳务合同聘用中国员工劳务合同范本聘用中国员工劳务合同员工劳务合同范本( )第____号

  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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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乙方:

  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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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根据平等互利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派遣员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章 派遣与借用

  第一条 派遣系指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将与甲方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派往乙方工作的行为。

  第二条 借用系指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从甲方借调人员到乙方工作的行为。

  第三条 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派遣员工,乙方须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借用费。

  第四条 员工与甲方为劳动关系,与乙方为劳务关系。员工的工作地点、岗位、方式由乙方根据业务需要确定。

  第五条 借用费系指乙方借用甲方员工的费用,包括:

  (一)支付员工的工资。

  (二)支付员工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费用。

  (三)甲方为派遣员工提供商业保险、福利的费用。

  (四)甲方对派遣员工的管理、经营成本及承担的企业税收等费用。

  第六条 甲方派遣人员的姓名、聘用职务、借用费及其组成在附件1中约定,附件1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二章 甲方的义务与权利

  第七条 甲方承担下列义务:

  (一)根据乙方的要求推荐人选,与乙方决定借用的人员或乙方直接选定的人员签订《派遣员工劳动合同》。

  (二)教育派遣员工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规章。

  (三)教育派遣员工遵守乙方的工作制度,保守乙方的商业秘密。

  (四)从借用费中支付派遣员工的工资和应得收入。

  (五)在乙方支付借用费后,依法承担派遣员工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福利费用,其中福利及医疗保险部分内容的具体实施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条款、甲方有关派遣员工福利待遇、医疗费用报销的规定执行。

  (六)为派遣员工提供附件2中双方确定的服务内容。

  (七)听取乙方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

  第八条 甲方享有如下权利:

  (一)如遇特殊情况,甲乙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甲方有权撤回派遣员工和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和派遣员工(派遣员工在试用期内除外),同时甲方按下列方式向乙方一次性支付补偿费:派遣员工被派遣时间每满一年,补偿费为一个月的借用费,不足一年的部分按一年计算。补偿费以派遣员工被撤回当月的借用费为计算标准。(二)甲方有权对乙方违反本合同有关条款或损害派遣员工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书面意见,进行交涉。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意见后六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甲方。

  (三)乙方若无故拖欠派遣员工的工资或借用费,甲方可随时无条件解除本合同,并向乙方追索所欠费用。

  (四)派遣员工若侵害了乙方的合法权益,甲方可协助乙方追究员工的相关责任。

  第三章 乙方的义务与权利

  第九条 乙方承担下列义务:

  (一)尊重派遣员工不同的民族习惯和宗教信抑,不歧视派遣员工。

  (二)为派遣员工提供符合中国政府有关劳动保护规定的工作场所和条件,确定其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并依法为派遣员工提供各项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费用。否则,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实行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如遇特殊情况需派遣员工延长工作时间,乙方须依法支付加班费。

  (四)为派遣员工提供差旅等补贴,具体数额由乙方决定。

  (五)保证派遣员工的法定节假日休息。为借用满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员工每年安排一次带薪休假,具体休假天数按乙方的规定执行。派遣员工结婚时,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给予婚假3天,属于晚婚的,应再给予晚婚假7天。

  (六)派遣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应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医疗期。医疗期内,乙方应按国家规定发给派遣员工病假工资和疾病救济费,但最低不低于社会最低工资的80%。

  女员工在孕期、产期及哺乳期内的,乙方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资,但女员工应提供合法的医生证明。

  女员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乙方应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流产假期间,其工资照发。

  (七)不得解除或终止对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女员工,以及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派遣员工的借用关系。

  (八)不得解除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期满,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派遣员工的借用关系。

  (九)派遣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乙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被解除借用的,乙方应按照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第6条规定,向甲方支付该员工的医疗补助费。

  (十)督促派遣员工遵守中国政府颁布的税收法规,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十一)督促派遣员工办理借用期间的有关合法工作证件,依据中国的法律、法规制定乙方的规章制度,并教育派遣员工遵纪守法。

  (十二)乙方因业务需要,搬迁至新办公地址时,须提前15天通知甲方,以便业务联系。

  (十三)乙方因故被撤销时,须提前15天通知甲方,以便及时办理终止本合同的手续。

  (十四)派遣员工若向乙方提出辞职,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但在试用期内辞职可随时提出。乙方接到通知后,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按收到乙方书面通知之日计算收费截止日期。

  (十五)向保险公司投保派遣员工驾驶的乙方机动车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若乙方未投保,派遣员工驾驶乙方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事故责任属于派遣员工的,由乙方赔偿损失。

  本条所列第(三)、(四)、(五)项内容,乙方可以规章制度的形式作具体规定,也可与派遣员工以协议的形式作具体约定。只要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且送甲方备案,应以规章制度和协议为准。

  第十条 乙方享有如下权利:

  (一)对决定借用的员工可以规定试用期,试用期限应根据借用期限确定:

  1.借用期在6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超过15日;

  2.借用期在6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试用期不超过30日;

  3.借用期在1年以上2年以下的,试用期不超过60日;

  4.借用期在2年以上的,试用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

  试用期内,乙方对不符合要求者,有权终止试用,但应支付试用期的借用费(含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费用)。试用期满,所派遣员工自动转为正式派遣员工,其借用期自试用之日起计算。

  (二)在借用期内,有解除派遣员工和解除本合同的权利,但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和派遣员工(派遣员工在试用期内除外),同时按下列方式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补偿费: 派遣员工借用时间每满一年,补偿费为一个月的借用费,不足一年的部分按一年计算。补偿费以派遣员工被退回甲方当月的借用费为计算标准。补偿费中包含派遣员工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三)如派遣员工因违反中国法律、法规和严重违反乙方规定(此规定对派遣员工和甲方应该是公开的)被解除借用,乙方经征求甲方意见后可随时通知甲方和派遣员工,并可不支付补偿费。

  (四)可与派遣员工另行签订个人协议作为甲方与派遣员工劳动合同的附件送甲方备案,但该协议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合同内容。

  (五)乙方有权对甲方违反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行为提出书面意见,并进行交涉。甲方应在收到乙方书面意见后六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乙方。

  第四章 费用及其结算

  第十一条 本合同所涉及的借用费、派遣员工名单、借用时间和付费方式在本合同附件1中约定。

  第十二条 乙方须于当月20日前向甲方支付月借用费、补偿费和年终附加的工资(乙方直接支付派遣员工工资的,须于当月底前向甲方支付借用费的其它部分),甲方收到后,于次月6日支付派遣员工工资。以上费用每逾期10天按1%加付滞付金。逾期30天的,甲方可视情况提出索要违约金____元,并解除或终止本合同,且不属违约行为,双方办理相应手续。

  第十三条 加班、加点费用的计算方法为:工作日加点费=月工资÷20.92天÷8小时×实际加点时间×150%;休息日、带薪休假日加班费=月工资÷20.92天÷8小时×实际加班时间×200%;法定节假日加班费=月工资÷20.92天÷8小时×实际加班时间×300%;

  第五章 争议与仲裁

  第十四条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如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后仍不能解决的,可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处理。

  第十五条 甲方(或乙方)与派遣员工因本合同中有关劳动纪律约定、员工工资、保险等劳动权利和义务的内容发生劳动争议,并提起劳动争议仲裁时,如争议的处理结果与乙方有利害关系,乙方有参加仲裁活动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章 其它

  第十六条 甲方为派遣员工提供的服务内容在附件2中约定,附件2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十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国家有规定的按国家规定办理,国家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签订合同附件另行约定。

  第十八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因中国政府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规章造成本合同条款必须修订时,均应以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准,由甲乙双方协商修订。

  第十九条 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年,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异议,有效期自行延长,延长期限与本合同期限相同。

  第二十条 本合同分别用中文和____文写成,每种文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中文本和____文本一份,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两种文本出现矛盾时,以中文本为准。

  第七章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第二十一条 双方约定需增加的内容

  第二十二条 双方约定需修改或删除的本合同条款

  甲方: 乙方

  代表签章: 代表签章:

  年月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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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聘用中国员工事宜达成本合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甲乙双方有关乙方聘用中国员工及相关事宜,适用本合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有约定的,从约定;双方没有约定的,从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没有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并签订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条 甲方向乙方派遣中国员工或乙方聘用中国员工的,双方应按照本合同有关约定另行订立《聘用中国员工合约》,明确乙方聘用中国员工的具体人数,姓名,聘期,聘用费等事宜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条 乙方与被聘用的中国员工之间系聘用与被聘用的劳务关系,双方可以根据本合同有关规定,另行订立《聘用约定》,确定乙方与中国员工之间的权利义务,《聘用约定》副本需送甲方备案。

  第四条 乙方与中国员工之间因购房贷款(含担保)等民事事宜,应另行订立相关协议,确定各自的权利义务。所生争议,与甲方及本合同无关,甲方不承担中国员工之连带责任。

  第五条 乙方与中国员工之间因出国,培训需约定服务期限、费用、赔偿等事宜,应事前订立相关出国培训协议或者培训协议,确定各自权利义务。所生争议,甲方不承担中国员工之连带责任。

  第六条 本合同内容与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相抵触的,或者因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变更而不一致的,分别以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规定为准。

  第二章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七条 甲方享有下列权利:

  7.1 甲方可以根据中国法律和本合同有关规定,监督乙方依法用工,并有权对其违法用工,损害被聘中国员工利益的行为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和要求;

  7.2 应乙方或中国员工的要求,甲方有权对发生争议的乙方和中国员工进行调解;

  7.3 因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规定变更,致本合同条款与之不一致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执行该项规定;

  7.4 对乙方违反本合同的行为进行交涉。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意见后十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甲方。

  第八条 甲方承担下列义务:

  8.1 甲方应教育被聘中国员工遵守中国法律和乙方的规章制度,保守商业秘密,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

  8.2 甲方应根据中国法律及政府规定,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约定的标准,为中国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并承担约定的福利待遇费用;

  8.3 甲方协助乙方办理中国员工的出国(境)手续;

  8.4 对乙方委托甲方管理驾驶关系的中国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

  8.5 甲方按照有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中国员工评定专业技术职称;

  8.6 甲方因业务需要搬迁办公地址,应提前十五天通知乙方。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三章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九条 乙方享有下列权利:

  9.1 乙方有权对甲方推荐的人选进行选择,或在甲方推荐人选之外自行选定符合国家规定的应聘人员,须在中国员工第一个工作日前经由甲方办理聘用手续;

  9.2 对聘用的中国员工,视聘用期限规定试用期:

  聘用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

  聘用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聘用期限在三年以上不满十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个月;

  聘用期限在十年以上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9.3 试用期内,如不符合录用条件,乙方可以解聘,但应支付试用期聘用费。试用期满,所聘中国员工自动转为正式聘用员工,其受聘期自试用之日起计算;

  9.4 对严重违反中国法律,法规和乙方规章制度(此规章制度须事前已向中国员工公开)的中国员工,对严重失职或营私舞弊,使乙方利益蒙受重大损害的中国员工(重大损害的标准应由乙方在乙方的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乙方可予以解除聘用而不承担任何经济补偿。但若中国员工对乙方制定的损害标准提出疑义而产生劳动争议的,须事先通过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确认重大损失的标准有效后,乙方才能予以解除聘用而不承担任何经济补偿;

  9.5 因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规定变更致本合同相关条款与之不一致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执行该项规定;

  9.6 对甲方违反本合同的行为进行交涉。甲方应在收到乙方书面意见后十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乙方。

  第十条 乙方承担下列义务:

  10.1 乙方应尊重中国员工的民族习惯和宗教信仰,不歧视中国员工的种族和性别;

  10.2 乙方应根据中国法律和政府的规定,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约定的标准,为中国员工(包括试用期员工)向甲方支付相关费用;

  10.3 乙方应根据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规定,对被聘中国员工进行上岗前培训,并为其提高劳动技能的学习和培训提供便利条件;

  10.4 乙方应根据中国法律及其政府有关工作时间的规定,遵守法定工时制度,乙方安排中国员工加班的,应支付加班费;加班费的计算方法为:

  工作日加班=月工资÷20.92天÷8小时×实际加班小时×150%;

  休息日,带薪休假日加班=月工资÷20.92天÷8小时×实际加班小时×200%;

  法定节假日加班=月工资÷20.92天÷8小时×实际加班小时×300%。

  10.5 乙方应根据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休息休假的规定,保证中国员工法定节假日及婚假,产假等带薪假期。为受聘满一年的中国员工安排每年一次不少于连续15天或累计15个工作日的带薪休假。对受聘不满一年的,按实际受聘月数每月一天计算休假天数。因工作需要无法安排的,在征得受聘员工同意情况下,视为休息日加班予以经济补偿;

  10.6 乙方应根据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医疗期的规定,对因病或非因公负伤的中国员工给予医疗期;

  10.7 乙方应执行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规定,不得剥夺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女员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合法权益;

  10.8 乙方应遵守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工资的规定,工资应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甲方或者由乙方直接支付给中国员工本人,不得克扣或拖欠工资。对受聘满一年的中国员工年终加付一个月的聘用费。当年受聘不满一年的,按实际受聘月数每工作一个月加付月聘用费的十二分之一;

  10.9 乙方应根据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向中国员工提供国家规定标准的工作场所,工作条件,卫生设施,卫生条件和健康检查;

  10.10 乙方必须为从事驾驶员工作或者驾驶机动车的中国员工投保人身意外险和第三者责任险,未予投保而因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参照当地保险公司有关理赔规定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0.11 乙方应当为其派遣境外,国外工作或培训的中国员工投保境外人身意外险和医疗保险。未予投保而中国员工致伤(病),致残或死亡的,由乙方参照中国员工工作或培训所在地保险公司有关理赔规定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0.13 乙方应当为中国员工投保人身意外险和意外医疗保险。投保额分别不低于人民币_________元和_________元。未予投保而中国员工致伤,致残或死亡的,由乙方参照当地保险公司有关理赔规定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0.14 乙方应督促中国员工办理受聘期间的有关合法工作证件,教育中国员工遵纪守法;

  10.15 因本合同第四章争议事宜引起的劳动争议仲裁或法律诉讼,并使甲方成为争议当事人的,乙方应该接受委托,作为甲方代理人之一与甲方共同参加仲裁或诉讼活动;

  10.16 乙方应遵守中国法律有关税收的规定,依法代扣代缴中国员工的个人所得税。未代扣代缴的,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

  10.17 乙方因业务需要搬迁办公地址,应提前15日通知甲方。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四章 解除或终止聘用的条件,程序和补偿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聘用中国员工:

  11.1 被聘用的中国员工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乙方的用人标准或条件的,但乙方应于试用期满前十天以书面形式分别通知中国员工和甲方;

  11.2 中国员工严重违反乙方劳动纪律或者规章制度的;

  11.3 中国员工严重失职或营私舞弊,使乙方利益蒙受重大损失的;

  11.4 中国员工因卖淫嫖娼被收容教育的;

  11.5 中国员工因吸毒被强制戒毒的;

  11.6 中国员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劳动教养的。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不得解除或终止聘用中国员工(但符合本合同第十一条情形的除外):

  12.1 中国员工因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乙方未另行安排过其他工作的;

  12.2 中国员工因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

  12.3 中国员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乙方未对其进行培训或者调整过工作岗位的;

  12.4 被聘中国女员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

  12.5 中国员工因公负伤或者患职业病的。

  第十三条 乙方解除或终止聘用符合本合同第十二条规定的中国员工,须支付自解聘之日起至第十二条所属情况消失期间的工资。

  第十四条 除符合本合同上述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约定的情形以外,乙方解除聘用中国员工,应以书面形式分别提前三十天通知中国员工和甲方,否则另行支付甲方相当于一个月管理费及中国员工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以取代提前通知期。同时支付该员工聘用时间每满一年,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但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聘用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发。医疗期满后被解聘,除按上述标准支付补偿金外,还须支付中国员工不少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或患绝症的,还应当按国家规定标准加发医疗补助费。

  第十五条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必须解除聘用中国员工,但甲乙双方应按下列约定的条件和标准执行:

  15.1 被聘中国员工在试用期内书面提出辞职的,不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15.2 被聘中国员工提前三十天书面提出辞职的,不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15.3 被聘中国员工未提前三十天提出辞职的,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以取代提前通知期。

  第十六条 中国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不按本合同第十五条解除聘用中国员工:

  16.1 中国员工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未处理完毕的;

  16.2 中国员工被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审查尚未结案的;

  16.3 中国员工与乙方就出资培训,分配住房等事宜约定的服务期限未满的;

  16.4 国家或_________市有特别规定的。

  第五章 费用及其结算

  第十七条 乙方聘用中国员工,应根据本合同约定按聘用人数每月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二十九条构成的聘用费。

  第十八条 聘用费经甲乙双方协商,由《聘用中国员工合约》确定,并以每月三十日前甲方的《付款通知书》为当月聘用费的结算依据。聘用费可以人民币或者等值于人民币的外币报价结算。

  第十九条 每年四月一日前,乙方应根据中国员工社会保险缴纳所在地政府公布的企业工资指导线,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增长幅度,物价上涨指数,聘用员工社会保险基数的调整,社会保险福利制度规定的各种费用调整幅度,以及中国员工工作业绩和岗位变动,相应调整聘用费,具体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第二十条 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从聘用费中扣除工资部分直接支付给中国员工,具体由《聘用中国员工合约》确定。

  第二十一条 乙方须于每月月底前向甲方支付并结清当月的聘用费。

  第二十二条 甲方或乙方自解除聘用中国员工之日起三十天内,向对方支付并结清本合同第三章,第四章约定的有关费用。

  第二十三条 中国员工在聘用期间发生因公致残,死亡事故时,应按国家及当地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处理,甲方为主,乙方协助,做好善后工作,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对已按约定为中国员工支付相关保险费的,则先由保险赔款支付。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一经订立,对双方即具有约束力,甲方和乙方均应自觉履行,但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变更本合同。

  第二十五条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应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第二十六条 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结清聘用费或补偿金,医疗补助费等费用而延迟付款,并且无甲方认可的正当理由的,乙方每延迟一日按应付款的千分之二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第二十七条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所称“中国员工”,系指乙方按照甲乙双方签订的本合同及《聘用中国员工合约》所聘用的中国公民;但本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所称“聘用费”,系指乙方每月付给甲方的聘用中国员工的各种费用的总和;其中包括:

  29.1 中国员工的工资;

  29.2 为中国员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29.3 医疗与保险等员工的福利费;

  29.4 乙方支付给甲方的服务费。

  第三十条 本合同所称“管理费”,系指乙方因聘用一名中国员工而支付给甲方的除中国员工的工资以外的其他各种费用的总和。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所称“社会保险费”系指乙方因聘用一名中国员工而需根据中国法律及政府规定缴纳的各类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等费用。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所称“员工福利费”,系指乙方因聘用一名中国员工而需按月支付给甲方的用于中国员工医疗,保险,活动,慰问等事宜的费用。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所称“服务费”,系指乙方因聘用一名中国员工需按月支付给甲方的用于为中国员工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服务项目而产生的经营成本及有关税费。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所称“工资”,系指乙方因实际使用中国员工而根据中国法律及其政府规定必须由乙方承担的支付给中国员工的劳动报酬总称。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合同期满前30天内,如任何一方未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本合同,则本合同有效期自行延长。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签订,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分别以中文和_________文书就,具有同等效力。当两种文本存有不同解释时,应以中文文本为准。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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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聘用中国员工事宜达成本合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甲乙双方有关乙方聘用中国员工及相关事宜,适用本合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有约定的,从约定;双方没有约定的,从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没有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并签订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条 甲方向乙方派遣中国员工或乙方聘用中国员工的,双方应按照本合同有关约定另行订立《聘用中国员工合约》,明确乙方聘用中国员工的具体人数,姓名,聘期,聘用费等事宜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条 乙方与被聘用的中国员工之间系聘用与被聘用的劳务关系,双方可以根据本合同有关规定,另行订立《聘用约定》,确定乙方与中国员工之间的权利义务,《聘用约定》副本需送甲方备案。

  第四条 乙方与中国员工之间因购房贷款(含担保)等民事事宜,应另行订立相关协议,确定各自的权利义务。所生争议,与甲方及本合同无关,甲方不承担中国员工之连带责任。

  第五条 乙方与中国员工之间因出国,培训需约定服务期限、费用、赔偿等事宜,应事前订立相关出国培训协议或者培训协议,确定各自权利义务。所生争议,甲方不承担中国员工之连带责任。

  第六条 本合同内容与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相抵触的,或者因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变更而不一致的,分别以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规定为准。

  第二章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七条 甲方享有下列权利:

  7.1 甲方可以根据中国法律和本合同有关规定,监督乙方依法用工,并有权对其违法用工,损害被聘中国员工利益的行为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和要求;

  7.2 应乙方或中国员工的要求,甲方有权对发生争议的乙方和中国员工进行调解;

  7.3 因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规定变更,致本合同条款与之不一致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执行该项规定;

  7.4 对乙方违反本合同的行为进行交涉。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意见后十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甲方。

  第八条 甲方承担下列义务:

  8.1 甲方应教育被聘中国员工遵守中国法律和乙方的规章制度,保守商业秘密,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

  8.2 甲方应根据中国法律及政府规定,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约定的标准,为中国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并承担约定的福利待遇费用;

  8.3 甲方协助乙方办理中国员工的出国(境)手续;

  8.4 对乙方委托甲方管理驾驶关系的中国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

  8.5 甲方按照有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中国员工评定专业技术职称;

  8.6 甲方因业务需要搬迁办公地址,应提前十五天通知乙方。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三章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九条 乙方享有下列权利:

  9.1 乙方有权对甲方推荐的人选进行选择,或在甲方推荐人选之外自行选定符合国家规定的应聘人员,须在中国员工第一个工作日前经由甲方办理聘用手续;

  9.2 对聘用的中国员工,视聘用期限规定试用期:

  聘用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

  聘用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聘用期限在三年以上不满十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个月;

  聘用期限在十年以上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9.3 试用期内,如不符合录用条件,乙方可以解聘,但应支付试用期聘用费。试用期满,所聘中国员工自动转为正式聘用员工,其受聘期自试用之日起计算;

  9.4 对严重违反中国法律,法规和乙方规章制度(此规章制度须事前已向中国员工公开)的中国员工,对严重失职或营私舞弊,使乙方利益蒙受重大损害的中国员工(重大损害的标准应由乙方在乙方的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乙方可予以解除聘用而不承担任何经济补偿。但若中国员工对乙方制定的损害标准提出疑义而产生劳动争议的,须事先通过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确认重大损失的标准有效后,乙方才能予以解除聘用而不承担任何经济补偿;

  9.5 因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规定变更致本合同相关条款与之不一致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执行该项规定;

  9.6 对甲方违反本合同的行为进行交涉。甲方应在收到乙方书面意见后十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乙方。

  第十条 乙方承担下列义务:

  10.1 乙方应尊重中国员工的民族习惯和宗教信仰,不歧视中国员工的种族和性别;

  10.2 乙方应根据中国法律和政府的规定,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约定的标准,为中国员工(包括试用期员工)向甲方支付相关费用

  10.3 乙方应根据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规定,对被聘中国员工进行上岗前培训,并为其提高劳动技能的学习和培训提供便利条件

  10.4 乙方应根据中国法律及其政府有关工作时间的规定,遵守法定工时制度,乙方安排中国员工加班的,应支付加班费;加班费的计算方法为:

  工作日加班=月工资÷20.92天÷8小时×实际加班小时×150%;

  休息日,带薪休假日加班=月工资÷20.92天÷8小时×实际加班小时×200%;

  法定节假日加班=月工资÷20.92天÷8小时×实际加班小时×300%。

  10.5 乙方应根据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休息休假的规定,保证中国员工法定节假日及婚假,产假等带薪假期。为受聘满一年的中国员工安排每年一次不少于连续15天或累计15个工作日的带薪休假。对受聘不满一年的,按实际受聘月数每月一天计算休假天数。因工作需要无法安排的,在征得受聘员工同意情况下,视为休息日加班予以经济补偿;

  10.6 乙方应根据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医疗期的规定,对因病或非因公负伤的中国员工给予医疗期;

  10.7 乙方应执行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规定,不得剥夺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女员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合法权益;

  10.8 乙方应遵守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工资的规定,工资应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甲方或者由乙方直接支付给中国员工本人,不得克扣或拖欠工资。对受聘满一年的中国员工年终加付一个月的聘用费。当年受聘不满一年的,按实际受聘月数每工作一个月加付月聘用费的十二分之一;

  10.9 乙方应根据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向中国员工提供国家规定标准的工作场所,工作条件,卫生设施,卫生条件和健康检查;

  10.10 乙方必须为从事驾驶员工作或者驾驶机动车的中国员工投保人身意外险和第三者责任险,未予投保而因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参照当地保险公司有关理赔规定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0.11 乙方应当为其派遣境外,国外工作或培训的中国员工投保境外人身意外险和医疗保险。未予投保而中国员工致伤(病),致残或死亡的,由乙方参照中国员工工作或培训所在地保险公司有关理赔规定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0.12 乙方应当为中国员工投保人身意外险和意外医疗保险。投保额分别不低于人民币_________元和_________元。未予投保而中国员工致伤,致残或死亡的,由乙方参照当地保险公司有关理赔规定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0.13 乙方应督促中国员工办理受聘期间的有关合法工作证件,教育中国员工遵纪守法;

  10.14 因本合同第四章争议事宜引起的劳动争议仲裁或法律诉讼,并使甲方成为争议当事人的,乙方应该接受委托,作为甲方代理人之一与甲方共同参加仲裁或诉讼活动;

  10.15 乙方应遵守中国法律有关税收的规定,依法代扣代缴中国员工的个人所得税。未代扣代缴的,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

  10.16 乙方因业务需要搬迁办公地址,应提前15日通知甲方。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四章 解除或终止聘用的条件,程序和补偿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聘用中国员工:

  11.1 被聘用的中国员工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乙方的用人标准或条件的,但乙方应于试用期满前十天以书面形式分别通知中国员工和甲方;

  11.2 中国员工严重违反乙方劳动纪律或者规章制度的;

  11.3 中国员工严重失职或营私舞弊,使乙方利益蒙受重大损失的;

  11.4 中国员工因卖淫嫖娼被收容教育的;

  11.5 中国员工因吸毒被强制戒毒的;

  11.6 中国员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劳动教养的。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不得解除或终止聘用中国员工(但符合本合同第十一条情形的除外):

  12.1 中国员工因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乙方未另行安排过其他工作的;

  12.2 中国员工因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

  12.3 中国员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乙方未对其进行培训或者调整过工作岗位的;

  12.4 被聘中国女员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

  12.5 中国员工因公负伤或者患职业病的。

  第十三条 乙方解除或终止聘用符合本合同第十二条规定的中国员工,须支付自解聘之日起至第十二条所属情况消失期间的工资。

  第十四条 除符合本合同上述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约定的情形以外,乙方解除聘用中国员工,应以书面形式分别提前三十天通知中国员工和甲方,否则另行支付甲方相当于一个月管理费及中国员工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以取代提前通知期。同时支付该员工聘用时间每满一年,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但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聘用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发。医疗期满后被解聘,除按上述标准支付补偿金外,还须支付中国员工不少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或患绝症的,还应当按国家规定标准加发医疗补助费。

  第十五条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必须解除聘用中国员工,但甲乙双方应按下列约定的条件和标准执行:

  15.1 被聘中国员工在试用期内书面提出辞职的,不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15.2 被聘中国员工提前三十天书面提出辞职的,不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15.3 被聘中国员工未提前三十天提出辞职的,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以取代提前通知期。

  第十六条 中国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不按本合同第十五条解除聘用中国员工:

  16.1 中国员工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未处理完毕的;

  16.2 中国员工被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审查尚未结案的;

  16.3 中国员工与乙方就出资培训,分配住房等事宜约定的服务期限未满的;

  16.4 国家或_________市有特别规定的。

  第五章 费用及其结算

  第十七条 乙方聘用中国员工,应根据本合同约定按聘用人数每月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二十九条构成的聘用费。

  第十八条 聘用费经甲乙双方协商,由《聘用中国员工合约》确定,并以每月三十日前甲方的《付款通知书》为当月聘用费的结算依据。聘用费可以人民币或者等值于人民币的外币报价结算。

  第十九条 每年四月一日前,乙方应根据中国员工社会保险缴纳所在地政府公布的企业工资指导线,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增长幅度,物价上涨指数,聘用员工社会保险基数的调整,社会保险福利制度规定的各种费用调整幅度,以及中国员工工作业绩和岗位变动,相应调整聘用费,具体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第二十条 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从聘用费中扣除工资部分直接支付给中国员工,具体由《聘用中国员工合约》确定。

  第二十一条 乙方须于每月月底前向甲方支付并结清当月的聘用费。

  第二十二条 甲方或乙方自解除聘用中国员工之日起三十天内,向对方支付并结清本合同第三章,第四章约定的有关费用。

  第二十三条 中国员工在聘用期间发生因公致残,死亡事故时,应按国家及当地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处理,甲方为主,乙方协助,做好善后工作,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对已按约定为中国员工支付相关保险费的,则先由保险赔款支付。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一经订立,对双方即具有约束力,甲方和乙方均应自觉履行,但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变更本合同。

  第二十五条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应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第二十六条 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结清聘用费或补偿金,医疗补助费等费用而延迟付款,并且无甲方认可的正当理由的,乙方每延迟一日按应付款的千分之二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第二十七条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所称“中国员工”,系指乙方按照甲乙双方签订的本合同及《聘用中国员工合约》所聘用的中国公民;但本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所称“聘用费”,系指乙方每月付给甲方的聘用中国员工的各种费用的总和;其中包括:

  29.1 中国员工的工资;

  29.2 为中国员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29.3 医疗与保险等员工的福利费;

  29.4 乙方支付给甲方的服务费。

  第三十条 本合同所称“管理费”,系指乙方因聘用一名中国员工而支付给甲方的除中国员工的工资以外的其他各种费用的总和。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所称“社会保险费”系指乙方因聘用一名中国员工而需根据中国法律及政府规定缴纳的各类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等费用。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所称“员工福利费”,系指乙方因聘用一名中国员工而需按月支付给甲方的用于中国员工医疗,保险,活动,慰问等事宜的费用。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所称“服务费”,系指乙方因聘用一名中国员工需按月支付给甲方的用于为中国员工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服务项目而产生的经营成本及有关税费。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所称“工资”,系指乙方因实际使用中国员工而根据中国法律及其政府规定必须由乙方承担的支付给中国员工的劳动报酬总称。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合同期满前30天内,如任何一方未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本合同,则本合同有效期自行延长。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签订,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分别以中文和_________文书就,具有同等效力。当两种文本存有不同解释时,应以中文文本为准。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

  一、《中国员工聘用合约》(略)

  二、《甲方承担中国员工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的说明》(略)

  员工劳务合同范本员工劳务合同(4) | 返回目录_________公司(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条例,就聘用事宜,订立本劳动合同。

  第一条 试用期及录用

  (一)甲方依照合同条款聘用乙方为员工,乙方工作部门为_________职位,工种为,乙方应经过三至六个月的试用期,在此期间,甲乙任何一方有权终止合同,但必须提前七天通知对方或以七天的试用工资作为补偿。

  (二)试用期满,双方无异议,乙方成为甲方的正式合同制劳务工,甲方将以书面方式给予确认。

  (三)乙方试用合格后被正式录用,其试用期应计算在合同有效期内。

  第二条 工资及其它补助奖金

  (一)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企业经营状况实行本企业的等级工资制度,并根据乙方所担负的职务和其他条件确定其相应的工资标准,以银行转帐形式支付,按月发放。

  (二)甲方根据盈利情况及乙方的行为和工作表现增加工资,如果乙方没达到甲方规定的要求指标,乙方的工资将得不到提升。

  (三)甲方(公司主管人员)会同人事部门,在如下情况,甲方将给乙方荣誉或物质奖励,如模范地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生产和工作中的突出贡献或物质奖励,技术革新、经营管理改善,乙方也

  由于有突出贡献得到工资和职务级别的提升。

  (四)甲方根据本企业利润情况设立年终奖金,可根据员工劳动表现及在单位服务年限发放奖金。

  (五)甲方根据政府的有关规定和企业状况,向乙方提供津贴和补助金。

  (六)除了法律、法规、规章明确提出的要求补助外,甲方将不再有义务向乙方提供其它补助津贴。

  第三条 工作时间及公假

  (一)乙方的工作时间每天为8小时(不含吃饭时间),每星期工作五天半或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除吃饭时间外,每个工作日不安排其它休息时间。

  (二)乙方有权享受法定节假日以及婚假、丧假等有薪假期。甲方如要求乙方在法定节假日工作,在征得乙方同意后,须安排乙方相应的时间轮休,或按国家规定支付乙方加班费。

  (三)乙方成为正式员工,在本企业连续工作满半年后,可按比例获得每年根据其所担负的职务相应享受________天的有薪年假。

  (四)乙方在生病时,经甲方认可的医生及医院证明,过试用期的员工每月可享受有薪病假一天,病假工资超出有薪病假部分的待遇,按政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可调整变动工作时间,包括变更日工作开始和结束的时间,在照顾员工有合理的休息时间的情况下,日工作时间可做不连贯的变更,或要求员工在法定节假日及休息日到岗工作。乙方无特殊理由应积极支持和服从甲方安排,但甲方应严格控制加班加点。

  第四条 员工教育

  在乙方任职期间,甲方须经常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安全生产及各种规章制度及社会法制教育,乙方应积极接受这方面的教育。

  第五条 工作安排与条件

  (一)甲方有权根据生产和工作需要及乙方的能力,合理安排和调整乙方的工作,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管理和安排,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按质按量完成甲方指派的工作任务。

  (二)甲方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要求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工作或终止合同。

  第六条 劳动保护

  甲方根据生产和工作需要,按国家规定为乙方提供劳动保护用品和保健食品。对女职工经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提供相应的保护,具体办法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劳务合同范文第10篇

  甲方:

  法人代表:

  住所:

  邮编: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 出生时间:

  身份证号码:

  户口所在地:

  现住址:

  邮编:

  乙方系甲方自××公司借用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借用期间各自的权利、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自______年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被××公司派往甲方参加××项目的管理工作。

  二、乙方在甲方借用期间,须遵守甲方的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完成甲方交给的工作任务。乙方如有严重违纪行为,甲方可随时解除本协议,并通知××公司,由该公司对乙方进行处理。

  三、甲方承担乙方的工资,标准为_______元/月,每月___日支付上月工资。

  四、乙方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按国家规定由其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

  五、甲乙任何一方若解除本协议,均须提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向对方支付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以乙方月工资为标准)。

  六、甲乙任何一方若终止本协议,应于协议期满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否则,本协议自动延续一个周期。

  七、因本协议的履行发生纠纷,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协议签字或盖章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或盖章)

劳务合同范文第11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文件相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_______(工程)劳力施工承包事宜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工程承包范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工程工期

  1.计划开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计划完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总日历天数_______天;

  2.主要节点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应无条件执行甲方的进度计划安排(包括新调整的进度计划)。

  第四条 工程质量标准

  所承包工程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必须达到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组成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3.招投标文件;

  4.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国家现行或行业标准规范;

  注:上述文件应互为补充,在合同中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按上述顺序解释,不能清楚解释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施工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六条 标准规范

  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甲方责任和义务

  1.负责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检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2.负责与业主、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工作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3.根据工程情况要求乙方增减施工人数,满足施工生产需要。对施工质量底劣、技术差、不服从指挥、有违法乱纪行为的人员予以清退。

  4.及时提供由甲方供应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

  5.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

  6.统筹安排、协调解决乙方施工人员生活临时设施、用水、用______________其费用:

  7.协助乙方办理现场施工人员出入证件,其费用由乙方自理。

  第八条 乙方责任和义务

  1.遵守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遵守业主和甲方企业的相关规章制度,做好安全、文明施工、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劳动保护等工作。

  2.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对本合同劳务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根据业主或甲方的计划要求(包括调整后的计划),合理组织,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返修、工期拖延损失及各种罚款。

  3.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和承诺的管理人员、安全员(持证)保质保量到位。技术工人必须按国家规定持上岗,技工必须有职业技能操作证,持证率达到100%。特殊工种必须有特种作业操作证,持证率达到100%

  4.服从甲方和业主的监督、检查、管理;接受甲方和业主有关人员对质量、进度、技术、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管理:接受甲方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

  5.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应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6.按甲方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或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

  7.按国家政策规定与每个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合同所约定的条款支付务工人员工资(务工人员工资每月造册备案),承担因此项工作不到位而引起的纠纷或当地相关行政部门的处罚及责任后果;

  8.为其施工人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和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工作服、手套及其它相关的防护用品);

  9.进场施工人员要求具备思想素质好、身体健康、技术熟练等条件;禁止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和55岁以上的老人及体弱病残人员;禁止使用不法人员,乙方应承担因使用以上不合格人员而引起的责任和后果。

  10.甲方在资金暂时不到位,业主未能按时拔付工程款的情况下,乙方不得因此而影响正常施工,不得聚众闹事,做到对甲方的谅解。

  第九条 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1.甲方应集中组织对乙方进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以及公司相关制度等方面的教育;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监督、监控乙方的相关工作实施情况,使其体系有效运行。

  2.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施工标准进行施工;加强对现场操作工人的安全教育;认真落实安全措施,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随时接受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及违章操作造成事故,承担一切责任后果和经济费用。

  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甲方有关部门,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对事故进行处理。

  3.乙方就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到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保证施工现场整洁有序,符合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维护甲方良好的企业形象,并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加强现场管理,采取一切适当的措施,保护现场内外环境,限制由施工作业引起的噪音或其它污染;避免对公众和第三方财产造成损害和妨碍。

  第十条 材料、设备供应与管理

  1.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周转材料实行调拔制,根据工程计划需要向乙方提供。

  2.乙方就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包括领用、保管、装卸、退库、办理相关手续、按甲方指定的场内地点归类堆放);因保管和使用不善发生丢失、损坏,乙方应按领用时的价格赔偿。

  3.材料按预算分折量对乙方实行限额领料,乙方应合理用料、注重节约。如材料使用超出预算用量,则超出部分的费用由乙方承担;材料节约部分,由甲乙双方按_______比例分成。

  第十一条 承包方式、价格及包含的内容

  1.承包方式及单价

  2.承包价格所包含的内容:

  承包价格包括施工期间乙方的各类风险及施工人员工资和调遣费:小型机具费用;各类材料的场内二次倒运;自然气候影响停水、停电、待料等不可预见工日费用;包括周转材料的领用、装卸、看护、保管、退库;劳动保护用品费用(安全帽、安全带、手套等);安全防护设施的搭拆(安全网、防护栏杆、防护棚等);文明施工费用(包括上级部门对现场的各类检查所发生的临时用工);承包工程范围内的配合测量放线、材料试验、电工、机械设备维修和安装拆卸配合用工;预防一般性自然灾害所采取的措施用工费用;

  3.本合同单价为一次包死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其它因素变化而调整变动。

  第十二条 结算办法及付款方式

  1.每月25日由甲方按乙方实际完成工程量(或按工程进度节点)结算劳务承包费,5日按合同价款结算完毕,交甲方财务部门作为支付劳务承包费用的依据。

  2.甲方不预付乙方生活费用,劳务承包费用按月支付(或按工程进度节点),付款时间为业主付款后,支付上月结算款的_______%。所承包工程完工后付结算款的_______%,余款_______%待所承包承包工程完工验收达到合同要求后付清。(结算款支付额以扣除劳务管理费后的数额为基数)

  3.在每月的承包费结算中,应扣除乙方向甲方劳务公司应缴纳_______%的劳务管理费。

  第十三条 施工验收

  1.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组织施工,确保施工质量。施工完毕,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交自检报告,通知验收;甲方应当及时对乙方施工成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初步验收,验收合格后再进入下道工序施工作业;验收结果表明乙方施工质量不合格时,乙方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甲方的相关损失。竣工验收时,业主、监理等相关方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乙方应无偿维修,并承担由此导致甲方相关损失,不因先期已经甲方验收而减轻乙方责任。

  2.乙方应配合甲方对其工作进行的初步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甲方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乙方配合时,乙方应按甲方的指令予以配合。(配合第三方工作的费用另外协商)

  第十四条 工程保修

  1.保修范围、期限:______________

  2.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接到维修通知后按甲方要求内容和时间派人维修,若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执行,甲方可委托其它单位或人员修理,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五条 保险

  1.乙方负责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2.保险事故发生时,甲、乙双方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减少损失。

  第十六条 争议

  1.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协商解决;否则,双方应在合同签订所在地劳动仲裁部门或人民法院解决。

  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好已完工作成果;

  2.1 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合同;

  2.2 调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为双方接受;

  2.3 仲裁机构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2.4 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第十七条 合同履约保证金

  1.乙方向甲方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_______元。

  2.合同履约保证金所含内容应包括本合同内所定的各项批标及投标文件内的承诺条件,如:工期、质量、安全、环境保护、文明施工、施工高峰期所到位人员数,农忙季节的人员数量,支付农民工资,遵纪守法等。若达不到以上内容所规定的要求,则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一定的金额;若发生严重违约或给甲方造成无法挽回损失的,没收全部保证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果。

  3.本工程完工后,乙方按双方所签订合同的内容完成,经有关部门验收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要求,则甲方在一月内返还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第十八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的标准执行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当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没有相应标准时,执行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项目经理,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甲方应协助乙方采取措施。

  3.因不可抗力事件延误的工作时间相就顺延。

  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第十九条

  1.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因一方违约或因业主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可以解除合同。

  2.因不可抗力或业主原因造成合同解除,乙方就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要求撤出施工场地;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作劳务报酬。

  第二十条 合同终止

  双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劳务报酬价款支付完毕;乙方向甲方交付本合同承包工程作业成果,并经竣工验收合格后;保修期满未发生质量问题,本合同即告终止。

  第二十一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方_______份;乙方_______份。

  第二十二条 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三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后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劳务合同范文第12篇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务合同是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以提供劳务为内容而签订的协议。二者有着本质的区别:

  (一)二者的法律性质不同。

  劳动合同是确立劳动关系的依据,属于劳动法的范畴;劳务合同是建立民事、经济法律关系的依据,属于民法、经济法的范畴。

  (二)对合同主体要求不同。

  劳动合同的主体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 劳务合同的主体既可以都是公民,也可以都是法人,或者是公民与法人,劳务事同对主体没有特殊要求。

  (三)合同主体的地位不同。

  劳动合同签订后,劳动者便成为用人单位的一员,二 者的关系具有从属性,劳务合同的主体之间并不存在从属关系,双方始终是相互独立的平等主体,以自己的名义分别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四)合同的内容不同。

  劳动合同的一方当事人用人单位要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用品;劳务合同无须规定这方面的内容。

  (五)确定报酬的原则不同。

  在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按照劳动的数量和质量以及 国家的有关规定给付劳动报酬,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劳务合同中的劳务价格是按等价有偿的原则支付。

  如果你在企业连续工作XX年以上,企业这样做是不合法的;如果你只工作了2年,企业的做法符合规定.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是极易混淆的两种合同,都是以活劳动为给付标的的合同,在实践中很难将之正确区分开来;但二者有着本质的不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劳务合同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劳务合同是指一切与提供活劳动服务(即劳务)有关的协议。狭义的劳务合同仅指一般的雇佣合同。劳动合同又是从雇佣合同发展而来的。因此,正确的区分这两种合同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劳务合同范文第13篇

  (?? )字第____号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根据平等互利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派遣员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章 派遣与借用

  第一条 派遣系指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将与甲方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派往乙方工作的行为。

  第二条 借用系指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从甲方借调人员到乙方工作的行为。

  第三条 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派遣员工,乙方须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借用费。

  第四条 员工与甲方为劳动关系,与乙方为劳务关系。员工的工作地点、岗位、方式由乙方根据业务需要确定。

  第五条 借用费系指乙方借用甲方员工的费用,包括:

  (一)支付员工的工资。

  (二)支付员工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费用。

  (三)甲方为派遣员工提供商业保险、福利的费用。

  (四)甲方对派遣员工的管理、经营成本及承担的企业税收等费用。

  第六条 甲方派遣人员的姓名、聘用职务、借用费及其组成在附件1中约定,附件1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二章 甲方的义务与权利

  第七条 甲方承担下列义务:

  (一)根据乙方的要求推荐人选,与乙方决定借用的人员或乙方直接选定的人员签订《派遣员工劳动合同》。

  (二)教育派遣员工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规章。

  (三)教育派遣员工遵守乙方的工作制度,保守乙方的商业秘密。

  (四)从借用费中支付派遣员工的工资和应得收入。

  (五)在乙方支付借用费后,依法承担派遣员工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福利费用,其中福利及医疗保险部分内容的具体实施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条款、甲方有关派遣员工福利待遇、医疗费用报销的规定执行。

  (六)为派遣员工提供附件2中双方确定的服务内容。

  (七)听取乙方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

  第八条 甲方享有如下权利:

  (一)如遇特殊情况,甲乙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甲方有权撤回派遣员工和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和派遣员工(派遣员工在试用期内除外),同时甲方按下列方式向乙方一次性支付补偿费:

  派遣员工被派遣时间每满一年,补偿费为一个月的借用费,不足一年的部分按一年计算。补偿费以派遣员工被撤回当月的借用费为计算标准。

  (二)甲方有权对乙方违反本合同有关条款或损害派遣员工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书面意见,进行交涉。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意见后六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甲方。

  (三)乙方若无故拖欠派遣员工的工资或借用费,甲方可随时无条件解除本合同,并向乙方追索所欠费用。

  (四)派遣员工若侵害了乙方的合法权益,甲方可协助乙方追究员工的相关责任。

  第三章 乙方的义务与权利

  第九条 乙方承担下列义务

  (一)尊重派遣员工不同的民族习惯和宗教信抑,不歧视派遣员工。

  (二)为派遣员工提供符合中国政府有关劳动保护规定的工作场所和条件,确定其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并依法为派遣员工提供各项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费用。否则,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实行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如遇特殊情况需派遣员工延长工作时间,乙方须依法支付加班费。

  (四)为派遣员工提供差旅等补贴,具体数额由乙方决定。

  (五)保证派遣员工的法定节假日休息。为借用满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员工每年安排一次带薪休假,具体休假天数按乙方的规定执行。

  派遣员工结婚时,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给予婚假3天,属于晚婚的,应再给予晚婚假7天。

  (六)派遣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应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医疗期。医疗期内,乙方应按国家规定发给派遣员工病假工资和疾病救济费,但最低不低于社会最低工资的80%。

  女员工在孕期、产期及哺乳期内的,乙方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资,但女员工应提供合法的医生证明。

  女员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乙方应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流产假期间,其工资照发。

  (七)不得解除或终止对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女员工,以及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派遣员工的借用关系。

  (八)不得解除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期满,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派遣员工的借用关系。

  (九)派遣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乙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被解除借用的,乙方应按照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第6条规定,向甲方支付该员工的医疗补助费。

  (十)督促派遣员工遵守中国政府颁布的税收法规,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十一)督促派遣员工办理借用期间的有关合法工作证件,依据中国的法律、法规制定乙方的规章制度,并教育派遣员工遵纪守法。

  (十二)乙方因业务需要,搬迁至新办公地址时,须提前15天通知甲方,以便业务联系。

  (十三)乙方因故被撤销时,须提前15天通知甲方,以便及时办理终止本合同的手续。

  (十四)派遣员工若向乙方提出辞职,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但在试用期内辞职可随时提出。乙方接到通知后,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按收到乙方书面通知之日计算收费截止日期。

  (十五)向保险公司投保派遣员工驾驶的乙方机动车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若乙方未投保,派遣员工驾驶乙方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事故责任属于派遣员工的,由乙方赔偿损失。

  本条所列第(三)、(四)、(五)项内容,乙方可以规章制度的形式作具体规定,也可与派遣员工以协议的形式作具体约定。只要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且送甲方备案,应以规章制度和协议为准。

  第十八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因中国政府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规章造成本合同条款必须修订时,均应以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准,由甲乙双方协商修订。

  第十九条 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年,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异议,有效期自行延长,延长期限与本合同期限相同。

  第二十条 本合同分别用中文和____文写成,每种文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中文本和____文本一份,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两种文本出现矛盾时,以中文本为准。

  第七章 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第二十一条 双方约定需增加的内容

  第二十二条 双方约定需修改或删除的本合同条款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

劳务合同范文第14篇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地 址: 住 址: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使 用 说 明

  一、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双方应认真阅读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经依法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二、劳动合同必须由用人单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和职工(乙方)亲自签章,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或者劳动合同专用章)方为有效。

  三、合同参考文本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清楚;不需填写的空栏,请打上“/”。

  四、乙方的工作内容及其类别(管理或专业技术类/工人类)应参照国家规定的职业分类和技能标准明确约定。变更的范围及条件可在合同参考文本第十二条中约定。

  五、工时制度分为标准、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三种。如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应在本参考文本第十二条中注明并约定其具体内容。

  六、约定职工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要具体明确,并不得低于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实行计件工资的,可以在本参考文本第十二条中列明,或另签订补充协议。

  七、本单位工会或职工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可依法就工资、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职工个人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各项劳动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约定。

  八、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对劳动合同参考文本条款的修改或未尽事宜的约定,可在参考文本第十二条中明确,或经协商一致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另行签订的补充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一并履行。

  九、签订劳动合同时请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必须清楚,并不得单方涂改。

  十、本文本不适用非全日制用工使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的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的类型为:____。期限为:____。

  (一)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____ 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无固定期限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合同。具体为:____。

  二、试用期

  第二条 本合同的试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条 录用条件为:____。

  使用提示:当事人双方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时,在合同期限内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约定属于选择性约定。试用期内双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但甲方解除乙方劳动合同须证明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

  法规示要:

  1、《劳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2、《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不满六个月的,不得设试用期;满六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满一年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个月;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劳动合同当事人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即为劳动合同期限。

  3、《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三、工作内容

  第四条 乙方的工作内容为:____ 。

  第五条 甲方因工作需要,按照诚信合理的原则,向乙方说明情况后,可以调动乙方的工作岗位。

  使用提示:甲方应以适当的方式向乙方说明新岗位的有关情况及调动的具体理由。

  四、工作时间和劳动条件

  第六条 乙方所在岗位执行____工时制,具体为:____ 。

  使用提示:

  现行法定工时制度分为:标准工时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不定时工作制。当事人应明确选择其中之一。

  执行标准工时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不定时工作制的,应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

  法规示要:

  1、《劳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2、《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七条 甲方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告知义务,并做好劳动过程中职业危害的预防工作。

  法规示要:

  1、《劳动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2、《劳动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3、《劳动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

  4、《劳动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5、《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二条 【劳动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

  劳动者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用人单位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第八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以及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并依照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及有关规定向乙方发放劳防用品和防暑降温用品。

  第九条 甲方应根据自身特点有计划地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乙方思想觉悟、职业道德水准和职业技能。

  乙方应认真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必要的教育培训。

  五、劳动报酬

  第十条 本合同的工资计发形式为:____。

  使用提示:企业工资计发一般有计时或计件两种形式,当事人可从下列方式中任选一种:

  (一)计时形式。乙方的月工资为____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____元)。

  (二)计件形式。乙方的劳动定额为____,计件单价为____。

  使用提示:劳动定额应当是本单位大多数从事此类岗位的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的。

  法规示要:

  1、《劳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¼¼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根据《上海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规定》第五条的规定,下列项目不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一、个人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二、延长法定工作时间的工资;三、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四、伙食补贴(饭贴)、上下班交通费补贴、住房补贴。

  3、《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 【试用期工资】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一条 甲方每月___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

  使用提示:甲方要建立健全工资管理制度,使用规范的工资单及签收形式,作好各项必要的台帐记录。

  法规示要:

  《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十二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的工资调整按照甲方的工资分配制度确定。

  法规示要:

  《劳动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

  《劳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十三条 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支付相应工资报酬。

  法规示要:

  1、《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2、《劳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甲方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3、《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 【加班】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六、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四条 甲方应按国家和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为乙方参加社会保险。

  使用提示:本市社会保险包括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小城镇保险、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等类型,乙方有权了解甲方参加社会保险的情况。

  第十五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等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工伤保险待遇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 。

  使用提示:甲方为乙方提供特殊待遇的,可在合同中另行约定。

  七、劳动纪律

  第十八条 甲方应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甲方应将各项规章制度告知乙方或者进行公示,并组织乙方学习;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变更后,应及时告知乙方。

  法规示要:

  《劳动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第十九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

  九、劳动合同的解除

  十、劳动合同的终止

  十一、经济补偿

  十二、补充条款和特别约定

  十三、违反合同的责任

  十四、其他

  第四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者有关劳动标准的内容与今后国家、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__年__月__日 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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