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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范文
 更新时间:2024-04-19 09:32:45
 

一.奖励范文

  为了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推进学校各项工作,学校建立奖励措施如下:

  凡是获得各级教育部门组织的论文评选、科研成果获奖、赛课等,或专业教育教学杂志上发表学术论文、科研成果的,或取得各级教育部门、政府表彰的,学校按照下列奖励政策予以一次性奖励,并公开表彰表扬。各项评奖费用自理,获奖(荣誉)或论文发表以证书(或发表专业学术杂志)为准,向学校提供原件予以说明方可享受相应奖励。多人次取得的成果,荣誉以此奖金作为奖金总额,由参与者共同享受,不单独享受。

  正式教育组织、机构论文、评选获奖或在教育类杂志、报纸正式发表奖励发放对照表:

  奖级

  等次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

  一等奖500元200元150元100元

  二等奖300元150元100元50元

  三等奖200元100元80元30元

  优秀奖根据情况酌情奖励。

  正式行文通报表彰、表扬或具备荣誉证书的个人奖励办法:(单项工作集体奖和全面工作集体奖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分管负责人奖励时应比获得相应荣誉的个人奖励高一个奖次。)

  奖级

  等次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

  政府部门政府部门政府部门政府部门

  表彰XX元1500元1000元800元500元150-200元200元80-100元

  表扬1500元800元600元300-500元300元100-150元100元50-80元

  除以上奖励外的各项其它需要奖励的荣誉、成果等,学校根据实际酌情考虑,原则上没有证书、奖状等说明的一律不予以奖励。对含金量高的荣誉、获奖可增加奖励幅度。对科研成果获奖和参加各类赛课获奖的将加大相应的奖励力度。对推荐参加区点赛课或演讲等活动未获奖的同志予以适当的工作奖励(30元以内),以资鼓励。

  对以上奖励办法如有疑问,可向学校行政办咨询,学校校长主持负责解释。

  镇中心幼儿园

二.奖励范文

  第一条:为奖励在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教师,鼓励教师积极开展学研究和教育科研活动,总结和推广先进的教科研成果,推动我校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和科研水平的大幅提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教科研成果的界定:

  1、各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结题。

  2、经出版行政机关批准具有统一书号且有一定影响的教育教学专著。

  3、在具有全国统一邮发代号或经上级出版行政机关批准出版的内部报刊上发表的教育教学方面的论文。

  4、在县以上教育部门或有关科室组织的交流,研讨会上进行的经验交流、举行的公开课。

  5、在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优质课评比中获二等奖以上的教师及辅导教师;在县级以上组织的学生学科竞赛、技能比赛中获二等奖以上辅导教师、教师地本功比赛中获二等奖以上的参赛教师。

  6、在县级以上组织的教学论文、优质教案、自制教具、课件制作评选中获得二等奖以上的论文、教案、教具、课件。

  第三条:教师必须主动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上交教科室,不及时上交者视为放弃教科研成果奖申请权,不再为其入档、计奖。

  奖励标准:

  第四条:课题研究成果在国家、省、市、区级推广,分别奖励课题组1000元、500元、300元、150元。

  第五条:在国家、省、市、区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论文评选中,获

  一、二等奖,按120元、80元;80元、50元;50元、20元;20元、10元奖励首位作者。一件作品多次奖励,以最高奖次为准,不重复计奖。

  第六条:在国家、省、市、区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讲说课比赛中获

  一、二等奖的,按400元、200元;200元、100元;100元、50元;50

  元、20元给予奖励。

  第七条:在国家、省、市、区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经验介绍及公开课按国家、省、市、区级分别奖励400元、200元、

  100、50元。

  第八条:在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语文、数学、英语学科竞赛中,辅导的学生获国家、省、市、区

  一、二等奖,按800元、500元;500元、300元;300元、200元;200元、100元奖励辅导教师。

  第九条:本制度自教代会通过之日起实行。

  第十条:本制度由学校教科室负责解释。

三.奖励范文

  优秀学生奖励制度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四有人材,对学生进行有效的政治思想教育工作,以奖励表扬为主,对各类先进的学生进行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 第一条:三好学生奖。

  按三好学生条件:思想品德好。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进步,关心集体,热心为集体服务,积极参加各项社会公益活动。

  劳动态度好。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遵纪守法,执行《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执行学校的规章制度,在同学中起模范带头作用,讲文明礼貌。

  学习好,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讲究学习方法,能较好掌握各门功课的基本知识,学科成绩优良。身体好。

  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文娱活动,讲卫生,身体健康,体育成绩优良。该项奖按班人数的10%比例名额,由班选出名单,送学校审查批准,每学期评奖一次。

  奖励办法:荣誉证书一本,作业本两只或水笔一支。第二条:优秀学生干部奖。

  按优秀学生干部条件:政治思想好,工作态度好,工作有成效。学习和身体也要求较好,在学生中真正起带头作用,成为学校、老师的助手者,每班评选两名班干或团干,由各班评选出名单,送学校审查批准。

  每学期评选一次,奖励与三好学生相同。第三条:勤学守纪奖。

  要求学生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学习态度端正,勤于思考、虚心好学,能较好掌握各门功课的基本知识,学习成绩进步较快。该项奖按班人数的10%比例名额,由班选出名单,送学校审核批准,每学期评奖一次。

  奖励办法与三好学生相同。第四条:学习成绩优秀奖。

  对学习上成绩特别优秀的学生实行奖学金制度。以学期末抽考成绩为标准,分设

  一、

  二、三等奖。一等奖为期末抽考成绩年级前10名,奖学金100元。

  二等奖为期末抽考成绩年级第11名至30名,奖学金20元,。三等奖为抽考成绩年级第31名至50名,奖学金5元。

  普通班期末抽考成绩平均分60以上取前10名(如该年级设有中班则中班只取3名),奖学金20元。以上奖项如出现成绩并列则先后按数学、语文、英语成绩排列,获奖者同时奖励荣誉证书一本,作业本两只或水笔一支。

  第五条:各种竞赛优胜奖。凡纳入学校工作计划而举办的各种竞赛,按规定名额,优胜者给予精神与物质奖励。

  第六条: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员、优秀学生会干部由团委及学生会评选产生,送学校审查批准。每学期评选一次,选先进团支部奖给奖状一张,优秀团员、优秀学生会干部奖励与三好学生相同。

  第七条:先进班级奖。按先进班级条件,即班风好,有健全的班级组织,班干能起带头作用。

  民主作风好,不良现象少,同学之间互相协作,互相帮助,全班同学思想要求上进,学习风气浓。奉公守法,遵守纪律,讲文明礼貌。

  热爱祖国,尊敬师生。积极锻炼身体和开展文娱活动。

  有良好的班集体,学生自治、自理、自学能力不断提高。保持环境室内卫生,学习、工作、生活场所整齐清洁。

  各种宣传版报内容健康,文字规范,整齐美观。完成劳动任务好。

  一学期获得流动红旗居全校前列,每学期评选三个班级。奖励奖状一张,奖学金100元。

四.奖励范文

  林业精品工程标准及奖励办法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县林业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我县林业建设步伐,确保全面完成年度各项林业生产任务,促进全县林业工作上档次、上水平,出亮点、出精品,实现林业跨越式发展的目标,特制定本办法。

  一、新建林网

  各乡镇在完成县里规定任务的基础上,必须新建2—3处高标准农田林网示范方,每处面积5000亩以上,林网网格不超过300亩,一路两行,无断层,形成各自的亮点工程。

  在各乡镇亮点工程中,县林业生产指挥部组织评选全县林网精品工程。对林网精品工程,从县财政拨付的专项资金中每亩奖励5元。

  二、苗木花卉基地

  要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在乡镇主干道路两侧、城镇周围集中连片发展,抓好名优稀特新品种的引进,搞好速生、常绿、灌木以及花卉多元化发展。在完成任务的基础上,县里确定的重点乡镇要各新建一处500亩以上连片的基地,其他乡镇要各新建一处200亩以上连片的基地,形成各自的亮点工程。

  在各乡镇亮点工程中,县林业生产指挥部评选全县苗木花卉基地精品工程。对苗木花卉基地精品工程,从县财政拨付的专项资金中每亩奖励100元。

  三、丰产林基地

  要选用速生优良品种壮苗,高标准进行栽植。在完成任务的基础上,各乡镇都要新建200亩以上集中连片的亮点工程。

  在各乡镇亮点工程中,县林业生产指挥部评选全县丰产林精品工程。对丰产林精品工程,从县财政拨付的专项资金中每亩奖励20元。

  四、经济林基地

  要以优质水果、干杂果为主,大力发展名优稀新品种,形成具有特色的经济林基地。在完成任务的基础上,各乡镇都有要新建200亩以上集中连片的亮点工程。

  在各乡镇亮点工程中,县林业生产指挥部评选全县经济林精品工程。对经济林精品工程,从县财政拨付的专项资金中每亩奖励50元。

  五、村镇绿化

  大力开展小城镇绿化建设,乔灌花草相结合,实行“拆墙透绿”、“见逢插绿”,对乡镇驻地进行多层次、多形式绿化、美化。选择地理位置优越、基础较好的村庄,抓好街道、庭院的绿化 ,努力创建“园林化村庄”。

  在各乡镇驻地绿化建设和“园林化村庄”建设中,县林业生产指挥部评选全县乡镇驻地绿化和“园林化村庄”精品,并从县财政拨付的专项资金给予奖励。

  全县林业精品工程评选,由县林业生产指挥部组织有关部门和技术人员于12月底前进行,以造林的标准和苗木的成活保存率为主要参考依据,具体评选细则另行制定。本办法由县林业生产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五.奖励范文

  为了展示x台广大科技人员和管理干部的聪明才智,激励更多的人把研究成果撰写成论文,发挥科技论文的积极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秘书工作”优秀科技论文奖是总台学术成果的最高荣誉奖之一,每年评选和颁发一次。获奖者由总台颁发奖金,在总台刊物上公布获奖者名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秘书工作”内各有关单位从事广电技术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和科技管理人员。

  第三条 申请优秀科技论文奖的论文应是在:评奖年度前一年内在总台(或总台以上)举办的学术会议上发表的论文或在正式学术刊物上发表的论文(包括正式出版的学术著作)。

  第四条 优秀科技论文按广播中心、电视中心、无线发射与传输、网络传输、广电技术管理等五个专业分类,设

  一、

  二、三等奖:

  一 等 奖 奖金3000元

  二 等 奖 奖金XX元

  三 等 奖 奖金1000元

  第五条 优秀科技论文获奖得者,其业绩记入本人档案,作为业绩考核、职务晋升、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六条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优秀科技论文奖:

  1.在学术理论上有创见、观点鲜明、构思新颖。

  2.在科学技术上有突破。

  3.在实践中解决技术难点,有推广意义。

  4.文章论点明确,论证科学,逻辑缜密,表述准确。

  5.对广播电视事业的发展有前瞻性指导意义。

  第七条 申报程序

  申报优秀科技论文奖,由总台内各部门按照本办法规定组织申报,申报单位每年于10月31日前向总台技术管理部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第八条 评审程序

  1.总台优秀科技论文奖由技术管理部归口管理。评审委员会由主管台长、技术管理部主任和各专业评审小组组成,评审委员会主任由主管台长担任,技术管理部主任担任评审委员会秘书长。各专业评审小组成员均应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

  2.申请工作完成后,评审委员会将申报的论文按专业组织各评审小组有关专家评审并提出初审意见。

  3.评审委员会根据初审意见进行复审,采取综合讨论并无记名投票方式审定。

  第九条 参评论文发现有抄袭、他人代写等弄虚作假行为者,经查明属实,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第十条 本办法由总台技术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六.奖励范文

  1、月度 替代 年度:对销售员的奖励,只能是近期的,眼前的,哪怕是按星期或者按天,是最好的。

  2、结果和行动:一般奖励是针对结果,可是,更主要的是引发结果的行动方面的指标。相当于把目标(结果)进行分解,分解成几个重要亚目标,有了这些亚目标,活动的指标,结果就达成了。结果的达成有很多因素,有的是无法控制的,有的是可以控制的,因此,只关注可以控制的,才有效果。因此也需要不同的指标。

  3、奖励与福利:销售奖励必须占绝大的部分。奖励不能只是意思一下,作为一个福利。对于一个销售员,必须每天都去工作、去销售,可是,如果给很高的基本工资,即使工作不好、销售不好,也没有关系。给一点点福利是没有办法使销售员积极主动争取销售业绩的。

  4、奖励制度必须简介明了。

  5、奖励不要太小气。小范围跟员工咨询一下。

  6、奖励必须兼顾每一个人,每一个人都要有奔头。因此,奖励要分不同的档次。

  7、根据制度,即时使每个人知道自己进展,让大家看到。但是,更主要的是,主管必须与每个人分析,下一阶段需要怎么改进。

  8、对于奖励竞赛,要小题大做,轰轰烈烈,不能只是在最后默无声息地发个奖就完事。中间的每个过程都要利用起来。即使是发奖,也要隆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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